重庆:对母猪养殖和商品猪规模养殖予以补贴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8-02
     31日,市政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认真收看了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当前工作形势,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增强做好全市“菜篮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认为,“菜篮子”工作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当前我市的市场供应虽然总体平稳,但受到疫病和灾情的严重影响,以商品猪为主的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市存栏商品猪比去年同期下降5.7%,能繁母猪存栏比去年同期下降3.4%,猪肉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3-27%。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已出台了相关扶持措施:建立母猪保险和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保险的30元保费,由财政和饲养户分别按8:2比例负担。市财政每年将支出1亿元以上,按每头50元的定额标准对母猪养殖者给予补贴。

    据了解,今年市财政已安排1280万元,对年出栏商品猪300头以上的单个农户、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按每头商品猪20元的定额予以补贴;对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予以补贴,首批补贴资金500万元将于8月底到达新增项目。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屠场屠宰及猪肉价格日报制度,准确掌握价格变动趋势,完善猪肉储备体系,搞好猪肉等副食品的市场供应。同时要不断加强鱼类、蔬菜等其他主要副食品的生产能力建设,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