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吉尔吉斯共和国出口种用和屠宰用牛、羊、马6个议定书签署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6-11
     日前,中国向吉尔吉斯共和国出口动物检疫议定书签字(草签)仪式在乌鲁木齐举行,中吉双方代表共同签署(草签)了中国向吉尔吉斯共和国出口种用和屠宰用牛、羊、马的6个议定书。

    为促成我国种用和屠宰牛、羊、马向吉尔吉斯共和国出口,应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的邀请,以吉尔吉斯共和国国会议员阿布杜拉苏洛夫·伊诺姆·埃尔加舍维奇为团长的检疫代表团5月23至28日来华考察,并磋商有关兽医和卫生检疫议定书事宜。代表团先后参观了两个种羊场、一个牛场、一个生物科学院和一个牧场,了解新疆动物饲养、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的品种改良等相关情况。通过两天的艰苦谈判,中吉双方最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吉尔吉斯共和国输出或过境种马、种牛、种羊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吉尔吉斯共和国输出或过境屠宰用马、牛、羊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等6个议定书达成一致意见,并对有关出口动物的证书样本进行了确认。

    据新疆检验检疫局介绍,新疆上世纪90年代曾向吉尔吉斯共和国出口过牛、羊、马,但都是临时出口,没有形成稳定的贸易,这次议定书的草签,标志着对吉尔吉斯共和国输出种用和屠宰用牛、羊、马的市场大门向中国敞开,对中国向吉尔吉斯共和国出口有关动物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吉尔吉斯斯坦是我国通往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重要通道,此次议定书的签署同时标志着我国的牛、羊、马还可顺利过境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第三国,有利于促进新疆外向型畜牧业经济的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提高新疆乃至我国活动物的国际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