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 食品和饲料农药残留限量成讨论重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5-08
      5月7日,第39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议(CCPR)北京召开,这是我国2006年申请成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持国后首次组织该委员会会议。本次会议将重点讨论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草案与建议草案、食品与饮料法典分类修订建议草案、农药残留分析方法目录修订建议草案,审议农药残留分析方法,讨论制定MRLs优先考虑的农药名单等内容。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开幕式上指出,中国政府高度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他表示,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中国政府希望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活动,特别是作为CCPR主持国,与各成员国一道,共同分享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科学依据和经验,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消除国际贸易中不平等的行为,建立国际食品贸易公正公平的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加强农药残留监管和农药管理工作是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和内容。近年来,中国政府从源头提高了农药市场准入的标准和要求,鼓励安全、高效和环保产品开发,加大高毒、高风险农药生产和使用的管理,积极开展农药残留标准和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制定,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的指导和培训,积极推进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为全面加强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国政府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计划,并大力开展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范围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标准发展到涉及农产品品种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加工技术规范、产品分等分级、安全卫生、包装贮运等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法律层面上已将标准作为全程介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内容加以制订和规范。据统计,目前已制定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1281项,行业标准3272项,地方标准7000余项,另有加工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71项,初步建立了中国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框架。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贝汉卫先生在大会上指出,当前,农药残留问题日益受到农民、消费者的关注,关乎农业的发展。制定严格的农药购置管理政策,保障农药的使用安全,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并有助于解决农村地区高自杀问题。他强调,担任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两个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也是中国政府承担有关食品安全事务国际协调义务的明证。他代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政府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方面承担的义务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