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关键在于建立可追溯制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4-28
     一些农村消费者认为,消除农村食品消费隐患,关键在于能够对食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建立起质量可追溯制度。

    记者近日在山东省章丘市、济阳县、莱阳市等地农村采访时,对24户农村家庭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80%以上的

    家庭认为必须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户的监管,而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商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建立起可追溯制度,实现谁的责任谁来负责。

    记者在济阳县与章丘市交界地段采访时看到,很多商店里的食品品牌在城市商店里从未见过,有些甚至与一些广为人知的品牌相差无几,如“康帅博”方便面与“康师傅”方便面极易混淆,但价格上便宜一元钱,记者询问店主这个品牌会不会是假冒伪劣商品时,店主表示商品由批发商送货上门,并承诺质量绝对有保证,但记者问可不可以看一下进货凭证时,店主表示只是记了台账,没有其他证明。

    山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李培杰说,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农村普遍发生,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由于缺少相应的证明,批发商、生产商均可以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些接受采访的农村消费者认为,农村市场应效仿去年以来城市里部分不安全食品被曝光后建立的质量保证措施,如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发生后,建立的食品销售市场准入制度、产品生产信息备案制度,让各个环节都能有据可查,实现质量可追溯。

    李培杰介绍说,为了实现农村食品质量可追溯。目前,山东在部分地市开展试点,对小型食品经营户全面推行了“一户多档制”,要求小型食品经营者对不同的食品供货商分别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双方签订供货合同,规定双方责任义务,每次供货时供货商还要将送货凭证交给经营者。同时,为保证对商品交易环节的监管,山东还建立了乡镇层面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农村大集(庙会)熟食制品登记制以及裸装、散装食品标牌公示制,通过这“四制”实现农村食品全过程监管和质量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