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电改方案力推市场化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4-16
     一直以来,我国对电力实行全额收购,价格由政府确定的方式。2002年,我国开始以市场化为最终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这是一场涉及到电力行业所有环节的改革,从市场交易主体到交易模式,都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而工程浩大,难度很大,耗时较长。

    “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巩固厂网分开,逐步推进主辅分离,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创造条件稳步实行输配分开试点和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全面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初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下的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新电改方案提出,“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一、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三、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四、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安全和稳定的关系。

    新电改方案首次提出新时期的电价体系,包括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实行环保节能电价。

    新电改方案提出,结合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尽快建立与发电环节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销售电要反映资源状况和电力供求关系并逐步与上网电价实现联动。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全面实施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大力推行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