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探索四种农业保险模式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3-20
    上世纪80年代,广东保险界就已开始探索和尝试农业保险业务,业务模式主要归纳为四种,即“代办模式”、“番禺模式”、“云浮模式”、“自办模式”。

    代办模式:1990年,广东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与人保广东分公司签订了《代办农业保险协议书》,约定广东农业保险由人保广东分公司代省财政厅经营,经营盈余留作赔偿准备金,经营亏损则挂账,并从来年的盈余或代办地方财产保险的盈余中解决,保险公司只提取业务费用。

    番禺模式:广州市番禺区政府从1996年10月开始,每年从救灾款中拨出专款保证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1000万元,连续拨付4年,用于农民投保的保费补贴和保险经营亏损的补贴。该业务具体由人保经营,实行独立核算,亏损部分由人保与区财政按60%和40%的比例分担,盈余转入风险准备金。番禺还专门成立了由区政府、区农办、财政局、保险公司等单位领导组成的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规划、监督和落实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

    云浮模式:云浮模式始于肇庆市1992年建立的“生猪特定疫病保险制度”,由市政府发文委托保险公司具体承保,每头猪的保险费是3元。为了使保费能够筹集起来,又不增加农民负担,保险费向屠宰点或以其他形式向生猪(猪肉)经营者收取,不得向卖猪的农户收取。农民的生猪出现特定疫病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市场价格赔偿给农户。后该险种由于有乱收费之嫌而遭清查,多数县区被迫停办。

    自办模式:人保广东分公司自停止代办省政府农业保险业务后,对农业保险基本上是自主经营,根据一些外商、合资企业、国内企业和集团等农业企业对保险的需求,其业务重点主要放在承保“三高”农业的大中型保险项目上。不可回避的是,采用商业保险模式经营农业保险,由于农业保险费率高,农民难以承受,保险业务难有大的起色。保险公司承保面小、保障程度低,赔付条件苛刻,使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十分有限。另外,由于没有再保险支持,对总承保金额也有一定控制,因此保险公司承保非常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