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正在触及深层经济体制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2-08
     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在重申我国推动农业进步的基本政策的同时,也在一些方面突破了大家关心的政策难点,提出了深化改革的一些新思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些方面是:

    (1)国家将安排资金奖励和补助那些积极改革的地方政府,采取更灵活、更有效率的支农资金使用方式。(2)积极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化解乡村债务,国家将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补助。(3)充实农村工作综合机构,解决农村工作部门的人员编制紧张问题。(4)国家决定在今年全面推进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由此可能整合目前农村推行的部分社会保障项目。(5)中央决定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这项措施有利于鼓舞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干部的创新动力。(6)中央将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并要求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在农业科技研究中的作用。这可能是改变我国农业科研落后局面的关键性措施。(7)国家将改变过去只重视粮食市场、忽视其他市场的倾向,全面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市场建设投资。(8)文件明确提出,今后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项政策有利于拓宽支农资金渠道。

    我国以往的农村改革走的是一条渐进改革道路,这种选择有利于减少改革的摩擦和阻力。但是,渐进改革也往往把一些难点放在改革序列的后面。目前农村发展所呈现的几方面基本事实是:

    第一,我国农业获得了进步,但是我们的农业竞争力不强。第二,广义的农民收入在增加,但城乡收入差距在扩大,真正种粮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农业产业化的推进提高了农民单位时间的收入,但同时因为节约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农民在农业领域的收入很难提高。第三,农民大量进入城市务工,极大改变了中国经济结构,给中国经济增长带来了所谓“人口红利”,但同时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离开农村以后,粮食基本没有减产,说明农村“劳动力无限供应”的理论判断仍然有效。第四,我国粮食产量基本满足了国内需要,但农业生产消耗资源程度比较高,环境压力日益增加。

    改变上述四方面情况,必然触及我国深层次经济体制,具体包括劳动管理体制(涉及劳资关系的处理);社会管理体制(涉及户籍制度等);土地产权制度和粮食安全体制等。改变这些体制有相当的难度。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也面临更大的挑战,我们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