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加强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合作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2-30
     近日,越南水产部国家水产质量和兽医管理局根据中越双方2004年签署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水产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及卫生管理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在国家认监委的安排下,首次对广西3家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越方对检查情况表示满意,并希望中方能提供有关饲料和兽医(养殖)用药从生产到出口、出口鱼苗等方面管理情况的信息,供其在进口检验检疫和使用时参考。中越双方表示,今后将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把好进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