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11日起全面对外开放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2-12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中国银行业从11日起向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实施与中资银行完全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外资银行全面实行“国民待遇”。

    中国银监会提供的最新材料显示,目前,共8家外资银行向中国银监会提出申请,要求将其在中国境内的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这8家外资银行分别是: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银行。

    根据此前刚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从12月11日起,我国将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对象限制,在承诺和审慎监管的框架下,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外资法人银行可经营全面外汇和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分行在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认真履行承诺,对外资银行实施自主开放措施,外资银行机构数量明显增加,业务品种和经营地域不断扩大。截至今年9月末,中国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达到25个,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达111家,在中国注册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14家,22个国家和地区的73家外国银行在中国24个城市设立了191家分行和61家支行,41个国家和地区的183家外国银行在中国24个城市设立242家代表处,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高达1051亿美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9%。

    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中国银行业改革体制和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控制和降低风险,积极实施经营战略转型,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不良贷款率降至1位数,实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突破。截至9月末,资本充足率达标的中资商业银行由2003年的8家上升到66家,达标银行的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从2003年初的0.6%上升到74%。一批中资银行顺利实施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初步形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进入国际十大银行之列。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日益明显的外部竞争压力下,中资商业银行开拓创新,在金融衍生交易、个人理财业务、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业务、综合经营等多个全新领域取得可喜进步。目前,已有18家中资商业银行取得衍生品交易资格并不断推出形式多样的衍生产品,10家中资银行取得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电子银行业务交易规模达到100万亿元,年均增长120%,银行卡发卡量从2001年的3.8亿张增长到目前的10.3亿张。

    银行业内人士认为,人民币业务全面开放后,从长远看,中外银行将在银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利润生成和盈利模式、管理体制、机构设立、经营理念、监管体制和监管思路等方面形成竞争格局;短期内,个人理财业务可能成为双方竞争的焦点。但外资银行在经营理念、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其在网点设置等方面的劣势,恰与中资银行形成互补。另外,由于大多数外资银行门槛较高,因此在短期内外资银行的高端服务可能一时还难以惠及普通客户。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银监会将进一步提高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坚持“改革与开放并举、开放与监管并行、监管与服务并重”,以对外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强化监管提高开放水平,以优化服务改善开放环境,切实维护存款人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