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常抓不懈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2-05
     最近,与“红心鸭蛋”、“多宝鱼”、“福寿螺”、“瘦肉精”等相关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给中国百姓的一日三餐再次敲响警钟。也许由于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要消除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研究和分析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树立珍视生命与健康的观念,将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因此,发达国家政府纷纷采用技术和法律的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对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因素进行有效监控。

    食品质量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发达国家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食品质量监测手段、食品分类监管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市场食品质量。这些国家都有一部严格的《食品法》。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对普通动物饲养方法、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标准、新型食品添加剂比例,乃至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等,都做了详细规定。食品需经好几道生产工序后又经储存、运输最后才能进入商店,因此要保证食品的质量,就必须对食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各个环节,加以认真的检查和监督。

    管住了市场,才能管住餐桌。发达国家普遍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等等。如在德国,动物在宰杀前必须经过官方兽医检查,首先检查喂养的是什么饲料,是否用过违禁药品,只有检查合格才发放宰杀许可证;屠宰后还要检查肉内是否有传染病毒、寄生虫等。肉类加工厂的检查更为严格,如哪一部分的肉可以加工成火腿香肠、色拉米香肠或普通香肠;香肠中的食用香料、添加剂含量多少、瘦肥肉的比例等都在检查范围之内;商家从肉类加工厂或屠宰厂进的货途中或在商店中储藏均必须冷冻。

    发达国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要求,如果经营者违法,轻者罚款,重者要被关进监狱,并终身禁入该行业。也就是说,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是对从业者的最低要求。同时,发达国家普遍制定了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发达国家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如过去许多经营者为了提高利润、降低成本,一味追求量的扩张,如养鸡的要让鸡长得又肥又快,种菜、种水果的则尽可能提高单位产量……可是,现在情况变了,人们对量的需求增幅减小,对质的要求却与日俱增。从上世纪90年代起,生态食品在西方市场上越来越多。尽管生态食品的价格比普通食品要贵,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食品已成为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新宠。如今中国市场同样也发生了变化,遗憾的是国内一些企业家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理念仍未改变,更有少数不法之徒为了逐利而不惜损害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如何让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这是一个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依法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应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徐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