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更多高污耗能商品将被禁贸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1-13
    11月9日,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就近日发布的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作出解读时表示,新一批禁止类目录的发布不会对加工贸易产生大的影响。商务部将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将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逐步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

    中西部原料产地将受影响

    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表示,近日发布的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目录,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为主,共涉及804个十位编码税号商品,占全部进出口商品税号总数的6.5%。

    王琴华表示,新一批列入目录商品,对原料类商品的管理方式为禁止出口,因此不会影响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原料用以深加工生产。

    而且,王琴华表示,新目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化工、冶炼类产品,而目前我国加工贸易的75%为机电产品,因此,新一批禁止类目录的发布不会对加工贸易产生大的影响。

    “由于中国加工贸易商品集中在机电产品、纺织品、日用消费品等部门,此次新增禁止类商品在中国出口中所占比重不是很高,所以,不至于对整个中国加工贸易产生太大冲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向上海证券报表示。

    “但某些地区受到的冲击可能较大,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原料产地,这需要它们努力或与东部企业合作提升产品结构,发展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梅新育说。

    高污高耗商品将逐步列入

    王琴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特别指出,低加工高污染耗能耗材商品将会更多地列入禁贸目录。

    梅新育总结认为,新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具有四项主要目标:一是履行动植物物种保护的责任,阻断偷猎者和盗伐者出售套现的门路;二是防止低价竞销和中国特有资源外流、利益流失,提高中国外贸效益;三是保护中国传统文化遗产,比如禁止出口红木;四是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产品加工制造业及其出口发展,保护环境,比如禁止出口有色金属。

    “其中,第二项主要目标尤为值得关注。”梅新育认为,特有资源外流,导致我国只能在供应链的低端“享受”微薄的利润,这样的加工贸易不是健康的出口贸易。

     以稀土为例,虽然中国是稀土的故乡,资源储量、产量、销售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产量占当今世界95%。然而,由于缺乏国际市场定价权,这种中国占有得天独厚优势的战略资源却是中国经济界心头的痛楚,其价格在国内外市场上大幅度下跌。2004年我国稀土产品出口量是1990年的9倍,平均价格却下降了46.2%!

    “特有资源低价外流,是祸不是福。”梅新育分析表示,加工贸易占中国对外贸易“半壁江山”以上,其走势对中国外贸规模、效益举足轻重。中国这次调整加工贸易政策恰恰是为了促进产业结构和外贸商品结构升级优化,改善中国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地位,遏制某些西方厂商向中国转移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