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朝安: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由快速发展向创新提高转变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0-18
    10月16日,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推进“一村一品”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平台,各类产业化组织要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由快速发展向创新提高转变。

    危朝安说,目前,农业产业化组织拓展了组织功能,逐步由单个的经营主体转变为新的农业生产主体和经营层次,一些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资本优势,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创新了带动模式,在“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基本模式上,逐步衍生出“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专业市场+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带动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精深加工的能力和自身竞争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外向化水平逐步提升,以投资新建、兼并收购、参资控股、租赁承包、上市融资、技术参股等形式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目前,在境外投资、合作、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40多家,投资金额达153亿元人民币,投资涉及亚洲、非洲、北美、欧洲、澳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也已逐步由单一财政投入转变为以财政投入为导向,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资本为依托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危朝安强调,今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要从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并建立一批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利用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拓展,由数量、价格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由粗放经营管理向科学质量管理提升。二是必须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提高龙头企业的服务能力;鼓励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增强服务功能,完善自律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坚持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机制,严格实行有进有出。三是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四是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加强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提高应对能力,优化贸易商品结构,扩大农产品出口,同时,发展现代营销业态,建设新型物流方式,拓宽国际农产品销售渠道。五是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建立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并应逐年有所增加;探索采取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有效形式,对龙头企业的融资给予担保;完善税收扶持政策,争取将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税进销项税率统一调整为17%,切实解决目前企业税赋过高的问题;把农产品加工业纳入消费型增值税试点,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