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订9大目标建和谐社会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0-16
    为期4天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今天在北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当前要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管,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及任务(见下一条)。

    加强监管领导机关及高官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52人出席了这次全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并提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并要求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全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全会在对近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时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全会并决定中共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