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时代渐行渐近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9-21
     据悉,涵盖范围广泛的中国反垄断法已进入后期起草阶段,最终出台指日可待。根据草案,无论横向的还是纵向的垄断协议,抑或是竞标中的共谋行为,都将被禁止。草案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为:一个经营者或者数个经营者作为整体在相关市场内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它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它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倘若一家、两家或三家经营者所占的市场分额分别达到50%、66%和75%,则认为其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因此,获得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将需要根据对禁止滥用行为的通行解释,调整自己的企业行为。而对于一家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另一家经营者“足量”有投票权的股份或资产、或通过合同或其它方式获得另一家经营者控制权的行为,草案建立了通知和评估程序。程序的生效有两个门槛:交易各方在全球范围内上一年度的销售总额超过120亿元人民币,以及交易一方在我国境内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起始评估期限为30天,如有必要,将增加90天的第二阶段评估期。在评估期结束之前,交易不能进行。该草案还规定,禁止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流动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反垄断法》草案为设立新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提供了法律基础,该机构有权对违法经营者展开调查和处以罚款。反垄断离我们已不在遥远,国内即将进入反垄断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