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通报湖北省黄梅县动物检疫人员违规检疫情况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9-07
     9月4日,农业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通报了湖北省黄梅县动物检疫人员违规检疫事件。  

    8月24日,原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孔垅镇动物防检疫分站站长梅冰封在未到现场检疫的情况下,出具了《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超出规定标准收取了5元/头的检疫费,且未出具收费收据。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农业部派调查组赴该县对此事进行调查,湖北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对这起事件进行了通报。日前,黄梅县畜牧局党组、黄冈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对梅冰封给予撤销孔垅镇动物防检疫分站站长职务、开除公职的处分。  

    针对动物检疫人员违规检疫行为,农业部要求各省(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是对本省(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动物检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为,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准入条件,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四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要求切实保障乡镇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