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兽医部门年内全吃“财政饭”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8-21
    近年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频发,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兽医管理体制进行全面、重大改革:省、市、县设置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乡镇设置畜牧兽医站,村级配备动物防疫员。各地将于年底前完成机构设置、人员上岗、分流人员安置等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目前,我省除了省畜牧局及合肥、阜阳两地畜牧局为行政管理机构外,其余市、县畜牧局都是事业单位。此次改革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并统一了名称:省农委畜牧局改为省畜牧兽医局;市、县两级已单独设置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的予以保留,列入政府直属机构序列,未单独设置的可以按照“撤一建一”、资源整合的原则,调整设置政府直属的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也可以设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名称统一为“畜牧兽医局”。

    过去,省、市、县卫生监督所五花八门,名称、职能混乱,一个机构几个牌子,有的是自收自支,有的是财政差补。此次改革整合了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组建省、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动物卫生监督所”,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直接从事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与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合并设置,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此次改革后,省、市、县分别设置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等项工作。这个机构我省过去没有,而是混合在畜牧站和卫生监督所中。同时,组建省、市、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畜牧业重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其中,市、县两级机构与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合并,名称统一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在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七站八所撤并后,我省多数乡镇的畜牧兽医站不复存在,这次改革切实加强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畜禽饲养量较少的地方可按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编制在乡镇事业编制总额中核定,工资、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站长实行公开招聘选派,工作人员从现有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剥离出去,走向市场。

    第三、平均每1000个农户配备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淮北、江淮、山区配备的标准不同。村级防疫员经费由县乡两级承担,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其职责是:分户建立畜禽养殖档案,承担对动物的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和报告、畜牧生产统计等。乡镇政府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和持证上岗、年度考核制度。县里负责资格认证和定期培训工作。这项工作去年我省已在10个县试点,今年扩大到20个县试点。目前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省财政每月补贴100元,县财政配套比例不得低于1:1。村级防疫员开展常规疾病计划免疫时可收取一定费用。

    此外,改革后各级兽医机构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省、市、县三级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应急防疫储备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及强制扑杀补助等;将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重点向县、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