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新希望澄清 利润无缩水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8-15
    G新希望10日发布公告称,虽然刘永好先生未进入民生银行董事会,但公司并不具备改变对民生银行核算方法的条件,只要G民生董事会成员有G新希望派遣的成员,公司就对G民生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据了解,G新希望发布公告的缘由是近日有媒体分别发表了“G新希望八成利润或遭缩水”、“G新希望投资G民生核算方法引来专业对话”等文章。

    G新希望的公告显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5.985%的股权,G新希望持有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权。2005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089万元,其中通过合并新希望投资公司会计报表间接获得民生银行的利润为11549万元,占公司利润的64%。

    澄清公告还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选择的核算方法有权益法和成本法。但如果公司改变对民生银行的投资目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则可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以民生银行的每股净资产2.19元和2006年6月30日民生银行的股票市价4.37元/股计算,公司资产将增加近10亿元(6.08亿股×2.18 元×75%=9.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