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输华冻猪肉镉含量严重超标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8-08
     2006年6月,广东检验检疫局从美国输华一批冻猪肾中检出镉为300μg/Kg,而我国国家标准GB15201-94中规定肉类镉限量标准为≤100μg/Kg,超出规定的200%。

    为有效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对进口美国冻猪肉产品(HS编码为0206490000、02032900.90、02032200.90、02031900.99)的警示通报。

    一是要求广东检验检疫局监督有关企业对该批冻猪肾退货或作无害化处理。二是要求各局加强对美国冻猪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自2006年8月1日至11月1日,对来自同一家企业的美国输华猪产品,要求按规定批批实施实验室检测镉含量;对来自美国其他企业的输华猪产品,按报检批20%抽样送实验室检测镉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若发现问题,要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