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农业概况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7-05
一、总体情况
农业和农业食品业是加拿大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2005年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8%。加拥有耕地面积4600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5%,其中,西部草原省(主要包括阿尔伯塔省、萨斯卡彻温省和曼尼托巴省)占81%,其余省份占19%。加现有农场24.7万个,平均面积676英亩(约合4056亩),平均收入64,160加元。目前农业人口35万人,占加就业总人数的2%。加农作物及其食品主要有:小麦、大麦、燕麦、大豆、油菜籽、红肉类(牛肉、猪肉和羊肉)、水果、蔬菜、烟草、饮料、酒类等。加各省生产的农产品不尽相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主产水果、蔬菜和花卉;西部草原省主产红肉类和谷物;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主产红肉类和乳制品;大西洋省(新不伦瑞克、诺娃斯科舍、纽芬兰和爱德华王子岛)主产马铃薯和乳制品。加国内仅消费该国农产品的二分之一,其余全部用于出口。
1990-2003上半年,加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2003年出口额达244亿加元,占全球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3%,居世界第四位(前三位依次为欧盟、美国和巴西);进口额206亿加元,占全球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7%,居世界第五位(前四位依次为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
自2003年5月以来,由于受疯牛病、干旱、蝗虫灾害、加元升值以及油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加农产品出口遭受重挫,出口全球份额连年降至3%以下。虽然自2005年5月起美国、日本等相继部分恢复对加牛肉进口,但加出口形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好转,出口增长幅度和前几年相比明显放缓。2005年加农产品出口262.2亿加元,比上年减少1.2%; 进口211.1亿加元,比上年增长3.4%,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对加GDP的贡献率分别为2%。 加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有:小麦、牛肉、油菜籽、猪肉等;进口主要有葡萄酒、食品配料、饼干、啤酒、猫狗食品等。2005年主要出口市场:美国(60.3%)、日本(10%)、欧盟(5.9%)、墨西哥(6%)和中国(5.6%);主要进口来源国:美国(58.5%)、欧盟(14.1%)、墨西哥(3.1%)、巴西(2.6%)和中国(1.9%)。
根据加方统计,2005年中加农产品贸易总额12.91亿加元,其中中国对加出口3.99亿加元,同比增长17.9%;从加进口8.92亿加元,同比下降27.9%(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减少了从加进口小麦和菜籽油)。2005年中加农产品贸易统计如下(亿加元):
2004 2005 增长/下降
中国从加进口 12.37 8.92 -27.9%
中国对加出口 3.39 3.99 17.7%
2005年中国从加进口主要农产品及海鲜类产品 亿加元
2005年中国对加出口主要农产品及食品 亿加元
二、食品、饮料和烟草(Food,Beverage and Tobacco, FBT)加工
食品、饮料和烟草(FBT)加工在加制业中地位举足轻重,2005年产值达680亿加元,在制造业中居第二位,对加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6.2%,出口逾400亿加元,占加全部农业食品出口总额的60%。目前 FBT加工就业人数28.7万,居制造业首位,占加制造业就业总人数的14%。
FBT加工涉及多种产业,从谷物、油菜籽、肉类加工到饮料、香烟、乳制品、蔬菜、水果制品。其中,肉类产品的加工产值最高,其次为乳制品和饮料(参见2004年FBT加工产值一览表)。
2004年食品、饮料和香烟产值一览表
总产值:804亿加元
目前加拥有6000多个FBT加工厂,但绝大多数属中小企业,雇员一般在15-17人之间,年销售额平均在10万加元左右,大企业仅占5%,其中外国跨国公司如Nestleˊ(瑞士)、Kraft Food(美国)、Cargill(美国)等占大多数,加企业如McCain Foods、Maple Leaf Foods、George Weston只占少数。根据2005年加农业和农业食品部的报告,大企业的规模经营利润回报率往往是非食品企业的3倍,中等企业的回报率与非食品企业持平,而小型企业则少于非食品企业。
近20年来,加一直是加工食品的主要出口国,其产品主要有肉类的烹饪、熏制、罐装,面粉、植物油、烘烤食品、喂养食品、海产品、软饮料、烈酒果酒、糕点糖果等,产品远销世界170多个国家,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为美国(76%)和日本(9%)。加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出口国(欧盟作为整体除外),也是主要的牛肉输出国,2005猪肉出口额为 28.4亿加元,比上年增长7.1 %;牛肉出口额18.5亿加元,比上年减少7%。自2003年发现疯牛病后,许多国家暂停进口加牛肉,使其牛肉业损失约70亿加元。虽然目前出口形势趋于好转,但加牛肉出口仍难以恢复元气,2004年和2005年牛肉及其制品的出口仅为2002年的45%-48%。
加食品、饮料和烟草 (FBT)在国内的销售十分看好,是加最主要消费品之一,2003年加个人FBT消费总额达1270亿加元。
2003年加个人在物品方面的消费比例
交通与通讯 31.9%
食品、饮料和烟草(FBT) 28.1%
家用物品 14.4%
娱乐 11.4%
衣物、鞋类 9.1%
其它 5.1%
2003年加个人在服务方面的消费比例
住房和能源 43.4%
金融和法律服务 12.8%
食品服务 9.6%
娱乐服务 8.5%
健康保健服务 6.5%
其它 19.2%
虽然目前全加境内只有为数不多的大食品零售商(Loblaws、Sobeys、Metro、Overwaitea 、Loeb等),但其年销售额却占全国总销售额的61%,比10年前增长了50%,其分店也在不断扩大。截至2004年底,Loblaws的分店达1030个,Sobeys达1310个,与此相反,中小食品零售商的数目则呈下降趋势,市场份额占有率也从10年前的47%下降至目前的39%。
三、农产品流通体制
加的农业食品流通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综合链( a complex integrated chain), 包括农产品生产与加工、食品饮料烟草(FBT)加工,食品零售/批发、食品服务及进出口贸易,是加及全球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加农业生产和流通互相交叉,界限有时很难分清。谷物生产者同时也是食品加工商;畜牧场主同时经营牲畜的批发业务;农产品批发商同时兼任进出口商等。这些生产、供应链默契配合,相互协调,形成了从农场到加工、分销、零售/批发和餐饮服务的整个食品链。 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运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加在农业和农业食品领域实施了各种不同的“供应链协调方式”(Supply Chain Initiatives), 主要包括更紧密的纵向协调(Closer Vertical Co-ordination)和横向协调(Horizontal Co-ordination)。前者指的是企业一条龙运作方式,集收购、加工、包装、运输、销售为一体,每个环节都有统一标准,严格把关,以保证产品质量。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往往与农场主签订合同,提出要求,如不得在农产品中夹杂任何化学物质,不得虐待牲畜等,例如,加Wendy’s International 公司(快餐连锁店)就向农场主提出要善待动物的特殊要求,并通过审计来检查是否满足了上述标准。横向协调指的是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企业都要互相配合,以达到促销、交换信息和形成合力的目标。
根据《加拿大谷物法》(Canada Grain Act)和《加拿大小麦局法》(Canadian Wheat Board Act),西部草原省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生产的小麦和大麦均由加拿大小麦局(Canadian Wheat Board, CWB)统一收购、销售和出口,其他省则通过行会组织如小麦种植者销售委员会自行销售。 加小麦局以最好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其收入在减去销售成本后再返还给农民。该局对小麦和大麦的收购价格实行“两次结算”制度,即农民在交付谷物的同时就会获得首期付款,该款项由政府担保,相当于小麦局预估的市场平均价格的75%, 然后该局根据市场情况再次向农民支付调整价格,从而保证了农民享有及时、合理、稳定的收入。
加对鸡蛋、奶类、家禽产品实行产量配额管理。加联邦奶制品委员会(Federal Canadian Diary Commission, FCDC)、各省市场营销委员会(Marketing Board)及加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牛奶价格支持政策和产量配额,联邦、省级政府不同程度地介入上述三种商品的市场营销活动。联邦政府负责管理跨省贸易及国际贸易,各省政府负责管理牛奶的产量和其省内的销售。加牛奶生产者须获得许可证方能生产,并且须通过各省市场营销委员会向加奶制品加工企业进行销售。
加对鸡蛋和家禽的供给管理体制与奶类产品相似,家禽生产者须持有许可证方能通过各省的市场营销委员会向加工厂商进行销售,而该委员会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生产产量配额分配给农户。各省的市场营销委员会与有关行会组织如加拿大养鸡场主组织( Chicken Farmers of Canada)、加拿大鸡蛋市场营销代理组织(Canadian Broiler Hatching Egg Marketing Agency)等密切合作,帮助生产者进行有关价格的谈判,争取最好价格,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加十分重视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对食品质量要求非常严格。 《加拿大谷物法》规定加的谷物质量管理由加拿大谷物委员会( Canadian Grain Commission)负责。该局的具体职责是制定谷物标准、检验和计量方法;负责出口谷物的质量和重量检测,签发最终检验证书;负责粮食的中转事宜;审查粮食的优良品种及其品质鉴定。经过多年努力,加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粮食质量管理体系。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是加农业和农业食品部下属的食品监管机构,具体实施联邦政府规定的所有食品检验、动植物卫生等有关事宜。该署现有员工5900人,其中包括检验专家、食品安全专家、兽医、农艺师、化学家、系统专家等,拥有世界一流的食品检测系统,其检测手段和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加以上措施保障了农业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了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目前,加农业食品流通领域的发展趋势呈以下特点:
1、由于百货商店、药店、加油站等加入销售食品行列,食品零售商的界限日趋模糊,随着食品零售商和批发商的相互结合,两者界限也日渐模糊,难以区分;
2、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越来越多的食品零售商/批发商(如Loblaws、Sobeys,、Costco等)使用自己的商标品牌;
3、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高端优质食品;
4、提倡规模化和特色化,通过竞争、并购、减少竞争对手,引进独特产品,设法取得市场优势;
5、适应市场变化,面向国际市场,出口越来越集中在高附加值产品。
四、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政策
加联邦和各省政府对农业及农业食品的发展十分重视,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并且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农民的正常收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2004/2005年度,加联邦、省两级政府对农业投入资金达73亿加元,占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41%,接近历史最高水平。根据协议,联邦和省政府出资额度分别为53%和39%,其余部分则来自非政府组织。上述资金由联邦、各省政府统一调拨,共同管理。联邦政府支持农业的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支付农业保险项目(57.2%)、科研与检验(20.8%)、农业发展及与贸易有关的项目(7.4%)、运作资金(7.3%)、库存和运输(0.3%)。各省政府对农业的资金支持项目与联邦政府类似,但数量要少得多。目前加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农业保险项目
加拿大农业收入稳定项目(Canadian Agricultural Income Stabilization, CAIS),于2003年12月实施,取代过去的净收入稳定帐户(Net Income Stabilization Account, NISA)和加拿大农民收入方案(Canadian Farm Income Program, CFIP),是目前加农业最主要的收入安全和商业风险管理(Business Risk Management, BRM)项目,旨在尽可能在不影响生产和贸易的情况下稳定农民收入而不是单纯地向其提供补贴。农民、联邦和各省政府按一定比例向此帐户存入资金,如果农民当年的利润低于政府所设定的参照值,就可得到政府支付的款项,小幅度的利润减少造成的损失由政府和农民对半分摊,利润降幅越大,政府所摊份额就越大。CAIS最多可补偿农民当年损失的60%,其支付资金取决于农民事先所选择的保护水平,最低保护水平为70%,最高为100%。由于近年来受疯牛病、干旱、汽油涨价等因素的影响,农民的实际收入有所下降,因此加政府自2004年以来提高了支付该项目的资金,每年增长幅度为3%,为农民减轻经济负担、稳定收入、抵御风险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作物保险项目(Crop Insurance Programs, CIP),该项目是为了保护农民免遭由于气候或其他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涝、冰雹等带来的损失。该项目也是由农民、联邦和省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各省政府具体实施。农民如遭受自然灾害,联邦、省政府联合出资赔偿,目前约70%农民参加了这一保险,2003/2004年度联邦政府的拨款为4.04亿加元。
加拿大农民收入方案(Canadian Farm Income Program, CFIP),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如自然灾害等)农民收入减少,政府向其提供的短期救济方案。联邦和省政府共同负担此项费用,向受灾农民提供过去5年平均收入70%的经济支持。目前此方案已被加拿大农业收入稳定项目(CAIS)取代。
预支农民方案(Advance Payments Program, APP),预计种植的粮食价格可能下降,联邦和省政府提前预支农民部分借款,第一个5万加元无息,超过部分收取利息,联邦政府将支付此项方案的所有费用。
2、 农业科学研究
加每年在这方面的投资约4亿加元, 占农业GDP的3%-3.4%,在农业科研资金投入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加联邦农业和农业食品部、各省农业厅以及大专院校都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其中,农业和农业食品部下属的科研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拥有6个直属研究所,约50个研究机构,在全国各省还设有研究分支。联邦政府的科研机构侧重于农业科技的基础理论研究,而省级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则侧重于应用研究。
3、 减免农业税
加政府十分重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制定长远规划,多年来不断减免农民的各种赋税。2004/2005年度加政府减免农民税收达4.21亿加元,和农业生产有关的公司所得税也下调至30%-34%之间,比上世纪60年代下降了35%-40%。
4、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
自1960年以来,加逐渐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如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的投入,每年投资增长幅度约2%。
五、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农产品贸易
自1994年1月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以来,该地区农产品市场一体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除了加乳制品、禽类产品以及美国的糖、花生、棉花等,加拿大、美国、墨西哥三个成员国所有农产品都可自由贸易。1998年和2003年,加美、加墨农产品进出口关税相继取消,三国的贸易额也逐年增长。1990-2005年间,加美农产品贸易增长了3倍,而加墨农产品贸易则增长了9倍。
2005年加向美出口农产品158亿加元,同比减少1.3%;从美进口124亿加元,同比增长1%。加向美出口的农产品主要包括:无骨牛肉、饼干、冻薯条、活牛和鲜猪肉;从美进口的主要商品有:食品配料、饼干、猫狗食品、食品调料、油渣饼(作饲料或肥料用)。
2005年加向墨出口农产品9.6亿加元,同比减少20%;从墨进口6.6亿加元,同比增长12.7%。加向墨出口的农产品主要包括:油菜籽、无骨牛肉、小麦和火腿肉;从墨进口的主要商品有:啤酒、花椒、葡萄和鳄梨。
六、几点建议
1、 加大对我国农业的扶持
与我国相比,加农业在资源、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尽管如此,加政府仍十分重视对农业的扶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差距甚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还很低。我国不存在对农业扶持政策的减让问题,而是应该调整和强化,想方设法提高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的投资规模,提高教育水平,加强科技研究,向农民提供培训、市场信息、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建立农业收入保险体系
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在我国农村设立农民收入保险体系,并将其列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保险费用由中央、各省政府及个人共同承担,中央政府出大头,省政府次之,个人则占其中少部分。政府还应对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以保证农民的稳定收入,特别是保证其最低收入水平。为了满足农村的实际需要,应逐步扩大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使之成为防止农民收入过度波动的主要保障手段。
3、改革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
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如粮、棉、油等的购销仍基本上实行国营垄断,成本过高、流通环节过多现象司空见惯,生产、销售、管理等部门缺乏相互沟通和配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有必要改革我国现行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打破行业部门区域界限,使农产品生产、销售、贸易有机结合,实现其一体化;同时,逐步放开对农产品、农业食品的控制,鼓励企业间竞争,优胜劣汰,以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
4、 加大引进外资力度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在引进和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不仅弥补了国内资金的不足,同时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和制造业、服务业相比,农村引进外资的速度仍显过慢,覆盖面过窄,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吸引利用外资困难较大,农业发展不容乐观。因此,应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步伐,鼓励外资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鼓励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以及外向型产品,进一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5、 加强农业合作
加强我国与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在农业领域的合作。上述国家农业发达,资金雄厚,农业科技、管理水平先进,而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市场广阔,我国与这些国家具有较明显的比较优势,可取长补短。多年来,中加两国在种植业、畜牧业、水土改造、农产品加工、农业政策和市场信息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使两国农业受益匪浅。两国仍有许多方面开展合作的机会,如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发展有利健康的“绿色食品”、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农产品及其食品的检验检测、组建农产品产业协会等,总之,通过合作,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且可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和农业食品业是加拿大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2005年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8%。加拥有耕地面积4600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5%,其中,西部草原省(主要包括阿尔伯塔省、萨斯卡彻温省和曼尼托巴省)占81%,其余省份占19%。加现有农场24.7万个,平均面积676英亩(约合4056亩),平均收入64,160加元。目前农业人口35万人,占加就业总人数的2%。加农作物及其食品主要有:小麦、大麦、燕麦、大豆、油菜籽、红肉类(牛肉、猪肉和羊肉)、水果、蔬菜、烟草、饮料、酒类等。加各省生产的农产品不尽相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主产水果、蔬菜和花卉;西部草原省主产红肉类和谷物;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主产红肉类和乳制品;大西洋省(新不伦瑞克、诺娃斯科舍、纽芬兰和爱德华王子岛)主产马铃薯和乳制品。加国内仅消费该国农产品的二分之一,其余全部用于出口。
1990-2003上半年,加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2003年出口额达244亿加元,占全球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3%,居世界第四位(前三位依次为欧盟、美国和巴西);进口额206亿加元,占全球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7%,居世界第五位(前四位依次为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
自2003年5月以来,由于受疯牛病、干旱、蝗虫灾害、加元升值以及油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加农产品出口遭受重挫,出口全球份额连年降至3%以下。虽然自2005年5月起美国、日本等相继部分恢复对加牛肉进口,但加出口形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好转,出口增长幅度和前几年相比明显放缓。2005年加农产品出口262.2亿加元,比上年减少1.2%; 进口211.1亿加元,比上年增长3.4%,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对加GDP的贡献率分别为2%。 加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有:小麦、牛肉、油菜籽、猪肉等;进口主要有葡萄酒、食品配料、饼干、啤酒、猫狗食品等。2005年主要出口市场:美国(60.3%)、日本(10%)、欧盟(5.9%)、墨西哥(6%)和中国(5.6%);主要进口来源国:美国(58.5%)、欧盟(14.1%)、墨西哥(3.1%)、巴西(2.6%)和中国(1.9%)。
根据加方统计,2005年中加农产品贸易总额12.91亿加元,其中中国对加出口3.99亿加元,同比增长17.9%;从加进口8.92亿加元,同比下降27.9%(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减少了从加进口小麦和菜籽油)。2005年中加农产品贸易统计如下(亿加元):
2004 2005 增长/下降
中国从加进口 12.37 8.92 -27.9%
中国对加出口 3.39 3.99 17.7%
2005年中国从加进口主要农产品及海鲜类产品 亿加元
商品名称 |
2004年 |
2005年 |
增长/下降 |
小麦 |
6.52 |
2.27 |
-65.2% |
大麦 |
1.09 |
1.49 |
36.7% |
油菜籽 |
1.08 |
1.17 |
8.3% |
菜籽油 |
0.95 |
0.91 |
-4.2% |
虾 |
0.59 |
0.74 |
25.4% |
2005年中国对加出口主要农产品及食品 亿加元
商品名称 |
2004年 |
2005年 |
增长/下降 |
苹果汁 |
0.23 |
0.24 |
4.4% |
柑桔 |
0.18 |
0.21 |
16.6% |
花生(带壳) |
0.12 |
0.15 |
25% |
糖果 |
0.10 |
0.14 |
40% |
蘑菇 |
0.14 |
0.14 |
持平 |
二、食品、饮料和烟草(Food,Beverage and Tobacco, FBT)加工
食品、饮料和烟草(FBT)加工在加制业中地位举足轻重,2005年产值达680亿加元,在制造业中居第二位,对加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6.2%,出口逾400亿加元,占加全部农业食品出口总额的60%。目前 FBT加工就业人数28.7万,居制造业首位,占加制造业就业总人数的14%。
FBT加工涉及多种产业,从谷物、油菜籽、肉类加工到饮料、香烟、乳制品、蔬菜、水果制品。其中,肉类产品的加工产值最高,其次为乳制品和饮料(参见2004年FBT加工产值一览表)。
2004年食品、饮料和香烟产值一览表
总产值:804亿加元
名称 |
所占份额 |
加元 (亿) |
肉类 |
25.2% |
203 |
乳制品 |
14.3% |
113 |
饮料 |
11.2% |
90 |
水果、蔬菜及特制食品 |
8.1% |
65 |
谷物、油菜籽 |
7.7% |
62 |
面包及烘烤食品 |
7.2% |
58 |
动物食品 |
6.3% |
51 |
其它食品 |
6.1% |
49 |
海鲜食品 |
5.5% |
44 |
糖果 |
4.7% |
38 |
香烟 |
3.6% |
29 |
目前加拥有6000多个FBT加工厂,但绝大多数属中小企业,雇员一般在15-17人之间,年销售额平均在10万加元左右,大企业仅占5%,其中外国跨国公司如Nestleˊ(瑞士)、Kraft Food(美国)、Cargill(美国)等占大多数,加企业如McCain Foods、Maple Leaf Foods、George Weston只占少数。根据2005年加农业和农业食品部的报告,大企业的规模经营利润回报率往往是非食品企业的3倍,中等企业的回报率与非食品企业持平,而小型企业则少于非食品企业。
近20年来,加一直是加工食品的主要出口国,其产品主要有肉类的烹饪、熏制、罐装,面粉、植物油、烘烤食品、喂养食品、海产品、软饮料、烈酒果酒、糕点糖果等,产品远销世界170多个国家,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为美国(76%)和日本(9%)。加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出口国(欧盟作为整体除外),也是主要的牛肉输出国,2005猪肉出口额为 28.4亿加元,比上年增长7.1 %;牛肉出口额18.5亿加元,比上年减少7%。自2003年发现疯牛病后,许多国家暂停进口加牛肉,使其牛肉业损失约70亿加元。虽然目前出口形势趋于好转,但加牛肉出口仍难以恢复元气,2004年和2005年牛肉及其制品的出口仅为2002年的45%-48%。
加食品、饮料和烟草 (FBT)在国内的销售十分看好,是加最主要消费品之一,2003年加个人FBT消费总额达1270亿加元。
2003年加个人在物品方面的消费比例
交通与通讯 31.9%
食品、饮料和烟草(FBT) 28.1%
家用物品 14.4%
娱乐 11.4%
衣物、鞋类 9.1%
其它 5.1%
2003年加个人在服务方面的消费比例
住房和能源 43.4%
金融和法律服务 12.8%
食品服务 9.6%
娱乐服务 8.5%
健康保健服务 6.5%
其它 19.2%
虽然目前全加境内只有为数不多的大食品零售商(Loblaws、Sobeys、Metro、Overwaitea 、Loeb等),但其年销售额却占全国总销售额的61%,比10年前增长了50%,其分店也在不断扩大。截至2004年底,Loblaws的分店达1030个,Sobeys达1310个,与此相反,中小食品零售商的数目则呈下降趋势,市场份额占有率也从10年前的47%下降至目前的39%。
三、农产品流通体制
加的农业食品流通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综合链( a complex integrated chain), 包括农产品生产与加工、食品饮料烟草(FBT)加工,食品零售/批发、食品服务及进出口贸易,是加及全球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加农业生产和流通互相交叉,界限有时很难分清。谷物生产者同时也是食品加工商;畜牧场主同时经营牲畜的批发业务;农产品批发商同时兼任进出口商等。这些生产、供应链默契配合,相互协调,形成了从农场到加工、分销、零售/批发和餐饮服务的整个食品链。 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运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加在农业和农业食品领域实施了各种不同的“供应链协调方式”(Supply Chain Initiatives), 主要包括更紧密的纵向协调(Closer Vertical Co-ordination)和横向协调(Horizontal Co-ordination)。前者指的是企业一条龙运作方式,集收购、加工、包装、运输、销售为一体,每个环节都有统一标准,严格把关,以保证产品质量。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往往与农场主签订合同,提出要求,如不得在农产品中夹杂任何化学物质,不得虐待牲畜等,例如,加Wendy’s International 公司(快餐连锁店)就向农场主提出要善待动物的特殊要求,并通过审计来检查是否满足了上述标准。横向协调指的是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企业都要互相配合,以达到促销、交换信息和形成合力的目标。
根据《加拿大谷物法》(Canada Grain Act)和《加拿大小麦局法》(Canadian Wheat Board Act),西部草原省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生产的小麦和大麦均由加拿大小麦局(Canadian Wheat Board, CWB)统一收购、销售和出口,其他省则通过行会组织如小麦种植者销售委员会自行销售。 加小麦局以最好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其收入在减去销售成本后再返还给农民。该局对小麦和大麦的收购价格实行“两次结算”制度,即农民在交付谷物的同时就会获得首期付款,该款项由政府担保,相当于小麦局预估的市场平均价格的75%, 然后该局根据市场情况再次向农民支付调整价格,从而保证了农民享有及时、合理、稳定的收入。
加对鸡蛋、奶类、家禽产品实行产量配额管理。加联邦奶制品委员会(Federal Canadian Diary Commission, FCDC)、各省市场营销委员会(Marketing Board)及加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牛奶价格支持政策和产量配额,联邦、省级政府不同程度地介入上述三种商品的市场营销活动。联邦政府负责管理跨省贸易及国际贸易,各省政府负责管理牛奶的产量和其省内的销售。加牛奶生产者须获得许可证方能生产,并且须通过各省市场营销委员会向加奶制品加工企业进行销售。
加对鸡蛋和家禽的供给管理体制与奶类产品相似,家禽生产者须持有许可证方能通过各省的市场营销委员会向加工厂商进行销售,而该委员会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生产产量配额分配给农户。各省的市场营销委员会与有关行会组织如加拿大养鸡场主组织( Chicken Farmers of Canada)、加拿大鸡蛋市场营销代理组织(Canadian Broiler Hatching Egg Marketing Agency)等密切合作,帮助生产者进行有关价格的谈判,争取最好价格,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加十分重视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对食品质量要求非常严格。 《加拿大谷物法》规定加的谷物质量管理由加拿大谷物委员会( Canadian Grain Commission)负责。该局的具体职责是制定谷物标准、检验和计量方法;负责出口谷物的质量和重量检测,签发最终检验证书;负责粮食的中转事宜;审查粮食的优良品种及其品质鉴定。经过多年努力,加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粮食质量管理体系。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是加农业和农业食品部下属的食品监管机构,具体实施联邦政府规定的所有食品检验、动植物卫生等有关事宜。该署现有员工5900人,其中包括检验专家、食品安全专家、兽医、农艺师、化学家、系统专家等,拥有世界一流的食品检测系统,其检测手段和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加以上措施保障了农业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了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目前,加农业食品流通领域的发展趋势呈以下特点:
1、由于百货商店、药店、加油站等加入销售食品行列,食品零售商的界限日趋模糊,随着食品零售商和批发商的相互结合,两者界限也日渐模糊,难以区分;
2、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越来越多的食品零售商/批发商(如Loblaws、Sobeys,、Costco等)使用自己的商标品牌;
3、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高端优质食品;
4、提倡规模化和特色化,通过竞争、并购、减少竞争对手,引进独特产品,设法取得市场优势;
5、适应市场变化,面向国际市场,出口越来越集中在高附加值产品。
四、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政策
加联邦和各省政府对农业及农业食品的发展十分重视,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并且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农民的正常收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2004/2005年度,加联邦、省两级政府对农业投入资金达73亿加元,占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41%,接近历史最高水平。根据协议,联邦和省政府出资额度分别为53%和39%,其余部分则来自非政府组织。上述资金由联邦、各省政府统一调拨,共同管理。联邦政府支持农业的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支付农业保险项目(57.2%)、科研与检验(20.8%)、农业发展及与贸易有关的项目(7.4%)、运作资金(7.3%)、库存和运输(0.3%)。各省政府对农业的资金支持项目与联邦政府类似,但数量要少得多。目前加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农业保险项目
加拿大农业收入稳定项目(Canadian Agricultural Income Stabilization, CAIS),于2003年12月实施,取代过去的净收入稳定帐户(Net Income Stabilization Account, NISA)和加拿大农民收入方案(Canadian Farm Income Program, CFIP),是目前加农业最主要的收入安全和商业风险管理(Business Risk Management, BRM)项目,旨在尽可能在不影响生产和贸易的情况下稳定农民收入而不是单纯地向其提供补贴。农民、联邦和各省政府按一定比例向此帐户存入资金,如果农民当年的利润低于政府所设定的参照值,就可得到政府支付的款项,小幅度的利润减少造成的损失由政府和农民对半分摊,利润降幅越大,政府所摊份额就越大。CAIS最多可补偿农民当年损失的60%,其支付资金取决于农民事先所选择的保护水平,最低保护水平为70%,最高为100%。由于近年来受疯牛病、干旱、汽油涨价等因素的影响,农民的实际收入有所下降,因此加政府自2004年以来提高了支付该项目的资金,每年增长幅度为3%,为农民减轻经济负担、稳定收入、抵御风险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作物保险项目(Crop Insurance Programs, CIP),该项目是为了保护农民免遭由于气候或其他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涝、冰雹等带来的损失。该项目也是由农民、联邦和省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各省政府具体实施。农民如遭受自然灾害,联邦、省政府联合出资赔偿,目前约70%农民参加了这一保险,2003/2004年度联邦政府的拨款为4.04亿加元。
加拿大农民收入方案(Canadian Farm Income Program, CFIP),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如自然灾害等)农民收入减少,政府向其提供的短期救济方案。联邦和省政府共同负担此项费用,向受灾农民提供过去5年平均收入70%的经济支持。目前此方案已被加拿大农业收入稳定项目(CAIS)取代。
预支农民方案(Advance Payments Program, APP),预计种植的粮食价格可能下降,联邦和省政府提前预支农民部分借款,第一个5万加元无息,超过部分收取利息,联邦政府将支付此项方案的所有费用。
2、 农业科学研究
加每年在这方面的投资约4亿加元, 占农业GDP的3%-3.4%,在农业科研资金投入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加联邦农业和农业食品部、各省农业厅以及大专院校都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其中,农业和农业食品部下属的科研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拥有6个直属研究所,约50个研究机构,在全国各省还设有研究分支。联邦政府的科研机构侧重于农业科技的基础理论研究,而省级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则侧重于应用研究。
3、 减免农业税
加政府十分重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制定长远规划,多年来不断减免农民的各种赋税。2004/2005年度加政府减免农民税收达4.21亿加元,和农业生产有关的公司所得税也下调至30%-34%之间,比上世纪60年代下降了35%-40%。
4、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
自1960年以来,加逐渐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如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的投入,每年投资增长幅度约2%。
五、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农产品贸易
自1994年1月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以来,该地区农产品市场一体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除了加乳制品、禽类产品以及美国的糖、花生、棉花等,加拿大、美国、墨西哥三个成员国所有农产品都可自由贸易。1998年和2003年,加美、加墨农产品进出口关税相继取消,三国的贸易额也逐年增长。1990-2005年间,加美农产品贸易增长了3倍,而加墨农产品贸易则增长了9倍。
2005年加向美出口农产品158亿加元,同比减少1.3%;从美进口124亿加元,同比增长1%。加向美出口的农产品主要包括:无骨牛肉、饼干、冻薯条、活牛和鲜猪肉;从美进口的主要商品有:食品配料、饼干、猫狗食品、食品调料、油渣饼(作饲料或肥料用)。
2005年加向墨出口农产品9.6亿加元,同比减少20%;从墨进口6.6亿加元,同比增长12.7%。加向墨出口的农产品主要包括:油菜籽、无骨牛肉、小麦和火腿肉;从墨进口的主要商品有:啤酒、花椒、葡萄和鳄梨。
六、几点建议
1、 加大对我国农业的扶持
与我国相比,加农业在资源、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尽管如此,加政府仍十分重视对农业的扶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差距甚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还很低。我国不存在对农业扶持政策的减让问题,而是应该调整和强化,想方设法提高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的投资规模,提高教育水平,加强科技研究,向农民提供培训、市场信息、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建立农业收入保险体系
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在我国农村设立农民收入保险体系,并将其列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保险费用由中央、各省政府及个人共同承担,中央政府出大头,省政府次之,个人则占其中少部分。政府还应对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以保证农民的稳定收入,特别是保证其最低收入水平。为了满足农村的实际需要,应逐步扩大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使之成为防止农民收入过度波动的主要保障手段。
3、改革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
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如粮、棉、油等的购销仍基本上实行国营垄断,成本过高、流通环节过多现象司空见惯,生产、销售、管理等部门缺乏相互沟通和配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有必要改革我国现行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打破行业部门区域界限,使农产品生产、销售、贸易有机结合,实现其一体化;同时,逐步放开对农产品、农业食品的控制,鼓励企业间竞争,优胜劣汰,以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
4、 加大引进外资力度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在引进和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不仅弥补了国内资金的不足,同时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和制造业、服务业相比,农村引进外资的速度仍显过慢,覆盖面过窄,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吸引利用外资困难较大,农业发展不容乐观。因此,应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步伐,鼓励外资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鼓励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以及外向型产品,进一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5、 加强农业合作
加强我国与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在农业领域的合作。上述国家农业发达,资金雄厚,农业科技、管理水平先进,而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市场广阔,我国与这些国家具有较明显的比较优势,可取长补短。多年来,中加两国在种植业、畜牧业、水土改造、农产品加工、农业政策和市场信息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使两国农业受益匪浅。两国仍有许多方面开展合作的机会,如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发展有利健康的“绿色食品”、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农产品及其食品的检验检测、组建农产品产业协会等,总之,通过合作,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且可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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