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将在六方面得到强化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5-3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宣布,将从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等六方面,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

    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方面,加快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农村中小学用电原则上执行居民生活电价;适度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合理制定农业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继续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规范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在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方面,研究制定电信服务向农村倾斜的资费政策;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对低收入用户实行减免政策;规范农村图书馆、体育设施使用等方面的收费;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继续规范农民建房收费。

    在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方面,严格规范农村教育收费,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强和改进殡仪服务收费管理。

    在清理涉农收费方面,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将及时修改或废止,收费标准过高的将降低。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制定专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正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收费和农民就业培训收费。

    在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方面,坚持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民反映强烈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在构建农村价格服务体系方面,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搞好农村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发展改革委发出的《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作为价格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