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尽快调整畜牧业养殖征税办法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4-05
    近年来,国家鼓励生猪规模化养殖,以提高猪肉质量。然而记者近日在天津、黑龙江等地调查发现,同是养猪,同类企业却受到不同的所得税征收待遇。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应尽快针对畜牧业养殖征税办法进行调整,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生猪养殖业,保证农业产业化与食品安全。

    养猪国民待遇不一社会资本望而却步

    天津市税务局所得税处负责人王彦东介绍说,根据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文件,目前养殖业能够享受所得税免税政策的,只有国有农口企事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它都不在免税范围内,均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国家对生猪养殖企业实行的所得税政策实际上呈现出“金字塔”状态:国有企业与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位于顶部,直接享受国家的所得税免税政策,但这部分企业在各地数量极少,体现不出国家免税政策的好处;底部是大量的农民散养户,由于税务部门管理困难,普遍逃避了这项费用;位于金字塔中段的是民营企业与社会资本,按国家税收政策却要承担33%的所得税。

    据了解,生猪养殖风险大,规模化养殖仅能体现微利,上缴所得税不仅减少了企业手头的流动资金,影响再投入,也不利于增加企业积累。不公平的税收待遇,使得在市场竞争中本已处于不利地位的规模养猪企业雪上加霜,造成一些投资的民营企业灰心丧气,未投入的踯躅观望,影响我国生猪养殖产业化的进程。

    据黑龙江省生猪养殖最大企业——哈尔滨洪福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洪涛介绍,该公司每年生猪出栏量在7万头以上,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喂养,虽然对猪的疫病控制较好,但成本也较散养殖高出许多。近年来,黑龙江的一些养猪企业因无利可图,已开始改行从事其他行业。

    天津市水蓝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是天津市最大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基地,年出栏生猪10万头。公司总经理王海农说,当初投资建厂时各方面都介绍养猪不纳税,没想到企业搞了两年多刚有些微利,税务部门就找上门来要求缴纳所得税。同是生猪规模养殖企业,为什么有的上税,有的不上税,我们想不通。我们很后悔进入这个行业,但木已成舟,无可奈何。最近很多想进入这个领域的民营企业家看到我们的处境,纷纷打了退堂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