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要求所有食品必须注明原料及添加剂名称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3-15
     据悉,食品生产企业将来在生产食品或加工时所需要的原料及添加剂必须在产品上进行标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13日透露,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顺应世界发展趋势,食品药品安全厅准备修改食品卫生法的详细标注标准,并从9月开始试运行。截止目前,韩国只规定对生产食品的最重要的5种原料按顺序进行标注。

    根据该修正案内容,将来人为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要对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用途及名称进行标注。尤其食品中添加咖啡因时,如果生产的饮料的咖啡因含量在0.15mg/ml以上时,要注明“高含量咖啡因”。同时含有鸡蛋等对韩国人具有过敏性反应的等蛋类食品、牛奶、荞麦、花生、小麦、鲐鱼、螃蟹、猪肉、桃子、西红柿或含有上述食品提取物时,要标明原料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