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重新调整海洋鱼类禁捕对象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3-13
      由于目前韩国周边海域的水温上升等原因导致海洋生态发生变化,为了尽快恢复水产资源,日前,韩国海洋水产部发布了关于“水产资源保护令改正令案”的立法预告,其主要内容是重新调整禁止捕捞的水产动植物对象。

    从改正令案的主要内容来看,为了保护水产动植物的产卵期并防止乱捕幼鱼,将会对斑鱼祭等16种鱼类设定捕捞禁止期限;对大蟹、梭子蟹等12个品种,则根据生态界的变化,变更现行捕捞禁止期限;黄鲷、黑石鲷等9个品种的幼鱼,被列为禁止捕捞对象;已被禁止捕捞的鲈鱼、鳕鱼等17个品种的幼鱼,将对其禁止捕捞的体长进行变更。

    另外,对网目、作业水域等也进行了修正,大体内容如下:在网目规格方面,大型单拖网渔船54mm变为33mm,红色大蟹笼壶120mm变为125mm,沿岸笼壶作业中日本鳗鲡、巴蛸笼壶35mm变为22mm,小黄鱼刺网和大蟹刺网的网目则将分别执行新规定的50mm和240mm的网目规格,从而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强度。在作业区域方面,韩国东海岸的小型围网渔船原来的禁止作业区域为海岸线外4海里~9海里,经调整后,将缩小为1海里左右,这样将扩大小型围网渔船的作业区域。对于招致济州岛渔民不满的近海笼壶作业,只能在济州岛周围1.46海里的水域范围内作业,而对中大型拖网作业,原来只禁止在马罗岛固定半径1海里的范围内作业,现在则将禁止范围扩大到固定半径3海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