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目标按期实现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3-07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作为我国“十五”十大重点工程之一,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取得了重大发展。按照车用乙醇汽油试点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目前已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生物燃料乙醇作为可再生能源,其发展动因源于缓解石油资源短缺,改善大气环境,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业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按照生物燃料乙醇“十五”发展专项规划,国家批准建设了4个生物燃料乙醇生产试点项目。截止到目前,已形成生产能力102万吨/年,其中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30万吨/年、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30万吨/年和安徽丰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32万吨/年。上述4个企业已累计生产生物燃料乙醇120多万吨。

    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5个省及河北、山东、江苏、湖北4个省的27个地市开展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目前,经有关省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以下简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以下简称中石化)两大公司的共同努力,上述省份和地区均已完成试点任务,已实现年混配1020万吨生物乙醇汽油的能力,生物乙醇汽油的消费量已占全国汽油消费量的20%,圆满完成“十五”期间推广生物乙醇汽油的既定目标。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的政策要求,车用乙醇汽油指定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负责生产供应,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原则上由两大公司在各自参股建设的生物燃料乙醇项目产品销售区域内,按照规划方案,依托现有油库进行改造。总体上看,从生物燃料乙醇和组分油的生产与供应,到乙醇汽油的调配和市场推广使用,具有生产技术和经济实力的中石油、中石化大企业对于确保市场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充分发挥了市场主渠道的作用,能够承担重任,确保了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减少了推广的风险。

    试点表明,生物乙醇汽油作为一种新型生物燃料,是目前世界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重点,在我国完全适用。对比普通无铅汽油,生物乙醇汽油改善了油品的性能和质量,技术上成熟安全可靠。同时,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继巴西、美国之后第三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