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电煤价格将全面放开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2-31
     12月28日晚,国家发改委宣布,将在2006年1月1日召开2006年煤炭订货会。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还下发了一份特急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在政府监控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电煤价格,取消2004年出台的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并鼓励大型煤炭供需企业签订长期合同。

    2006年,重点煤炭铁路运输总量的调控目标为6.9亿吨。国家在取消计划煤的同时,还将建立电煤价格应急机制和中国电煤价格指数等,有效监督其价格波动。

    电力企业“守株待兔”

    目前,南、北煤炭企业的报单价格已发生变化。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内部人士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公司拿到的最新煤炭调价书显示:北方一煤炭企业可提供的煤炭价格从原先的310元/吨上涨到了330元/吨;而南方某煤矿的价格则从原先的370元/吨下调到了350元/吨,“两地价格恰好平衡了。”

    据悉,该公司2005年订购煤炭总量达400 万到500 万吨,2006年的订购额要在2006年煤炭订货会上洽谈,新政策对于具体煤炭价格走势的影响现在还看不出。

    煤炭企业大呼“利好”

    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对河南、安徽、山东、山西、陕西等电煤价格实行临时性干预措施。这些地区的电煤销售以5月底电煤实际结算车板价为基础,在不超过±8%的幅度内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协商确定价格。

    而在新《通知》中,国家发改委表示,煤炭、电力企业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其中提到,供需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坚持以发煤、收款煤矿为供方,接煤、付款厂家为需方,签订买卖合同。除供需双方企业和铁路、交通部门之外,其他任何部门、机构和单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申银万国分析师牟小姐分析,新通知的下发传递了一个信号:国家不再会给煤炭企业“下计划”、“定指标”,双方的价格全由市场左右。“2004年的干预措施是在电力企业强烈要求下获得的过渡性政策,且很多煤炭企业的价格早就超过了8%的上限”,电煤价格体系势必要走市场化道路。

    作为国内最大无烟煤生产加工基地,G国阳(600348.SH)年产煤炭大约2000多万吨,其中有40%是电煤,主要供应山西、河北以及山东等地电力企业。该公司证券部一位人士表示,公司“计划煤”比例不低,其价格比市场煤要低,被取消显然是件好事。不过,一些电力企业已称煤价太高,所以2006年煤炭订货会是关键,企业之间的价格是否谈得下来到时才能知道。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2005年煤炭综合售价274.81元/吨,同比增长34.83%。同时,兖州煤业公司证券部一位人士认为,公司的电煤占全年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部分“计划煤”还承担出口任务,“放开国内电煤市场可能会提高收益”。

    国家发改委预计,2006年煤炭供需总量基本平稳。牟小姐认为,新通知预示着明年煤炭价格不会有过大涨幅。

    鼓励企业签订长期合同

    2004 年8 月和2005 年6月,华能国际(600011.SH)分别与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05~2009年煤炭购销合同》,其中显示,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2005~2009年5年间向华能国际供应动力煤分别为500万、600万、700 万、850 万和1000 万吨,并设定了年度煤炭价格调整机制。而在与平顶山煤业签订的合同中也规定,前3年由平顶山煤业提供总计为450万吨的动力煤,2007年以后,根据华能国际项目投产情况增加煤炭供应量以保障电厂需求。

    业内人士称,这些长期合同保证了煤电企业的利益。不指定每一年具体价格而是根据上一年价格在小范围内波动也有利于企业调控需求。

    此次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提到,如果市场上电煤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可能显著上涨的趋势,有关部门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临时干预。取消价格干预措施后,国家将设立电煤价格指数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供需双方年度合同量在20万吨以上的应签订5年以上长期合同,并优先落实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