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出厂价平均上调10%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2-29
     国家发改委决定,自本周一起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根据不同油田供气情况不同,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50元;化肥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00元。业内人士估计,此次涨价的平均幅度在10%左右。伴随天然气的涨价,新的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也获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家发改委发出了通知。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价格分类,规范价格管理。将目前各种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价格,川渝气田、长庆油田、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的全部天然气及大港、辽河、中原等油田计划内天然气执行一档气价格。除此以外的其它天然气执行二档价格。二是坚持市场取向,改变价格形式。将天然气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统一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以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三是理顺比价关系,建立挂钩机制。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根据原油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相邻年度的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四是逐步提高价格,实现价格并轨。将目前自销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980元作为二档气出厂基准价,在3-5年的时间内将一档气出厂基准价逐步调整到二档气出厂基准价水平。通知还指出,近期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逐步提高价格水平,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