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2-27
     1993年1月7日,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颁布法令,决定进一步深化农业经济改革,确定分阶段地由国家所有转变为集体和其他非国有的生产形式。

    以优惠的政策和法令支持农业发展 为了加强农业生产的基础和财政支持,刺激农民的积极性,政府于1996年4月决定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优惠条件,3年内免征农业机械产品增值税,免征农业生产所需化肥、燃料等产品增值税。同年8月又颁布了决议,深化肉奶工业企业私有化和股份化进程,加强国家扶持。11月又颁布了建立农业和水利部的法令,以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与水利管理机制,有效利用水资源和扩大水浇地,提高农产品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