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2-15
     1.依法改革土地制度,保障耕者有其田 1992年出台的《乌克兰土地法典》,结束了国家拥有全部土地所有权的单一方式,确立了国家、集体、农民都拥有相应土地所有权的制度。 1995年乌克兰农业部宣布:乌克兰农民中已有650万户(农户 S数为1 700万)成了土地证的持有者。每户农民可拥有总面积 6l00hm2的土地,土地证可以用来交换、买卖或用作抵押晶。乌克兰国有土地的比重已从1990年的100%下降到30%左右。为了提高农民的收入,政府还扩大了农户拥有自留地等的面积,其中每户的自留地为2hm2,花园为0.12hm2,草场为lhm2。

    土地是农户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尽管乌克兰的农民 S进一步落实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障碍,但发放的±地证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培肥地力、增加投入、提高产出率,为农业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2.国家统购包销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影响农民的积极性 乌克兰独立以来,国家体制的变动一度把经济逼向“影子化’,“实物化”。由于多种原因,乌克兰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的 @售方式基本上还沿用原苏联的模式,国家仍然控制着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的定价及其外贸权,政府仍然是农产品最大的买主和卖主,从种子到化肥仍由政府管理的公司提供。一些地方的农民抱怨:政府卖给农民的燃料、化肥等的价格比国际市场高出1~2倍,而农民卖给政府的粮食、甜菜等的价格是本来就低于国内市场价的60%~80%。农民在买和卖的两头都吃亏,从而造成农业资不抵债,农民收入被层层盘剥,农业投入持续下降。因此,尽快改革原来由国家统购包销的僵化体制,使农业生产朝着市场化,农产品的销售自主化的方向迈进,已是农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3.必须加速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经营 乌克兰的农业生产面临着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许多弊端,如市场发育滞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相互脱节,农户经营分散,商品率低,批量小、形不成交易规模,农民进入市场的力量单薄,生产者利益流失过多,等等。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链条连结起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经营,保障农民应得收入,形成农业经济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