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平衡区粮食安全隐忧显现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2-09
    随着“粮改”政策不断深化,我国9个粮食产销平衡省区的粮食产销供求形势出现变化,外调粮比例不断增加,粮食安全问题隐忧开始显现。

    “粮改”后山西、宁夏、青海、甘肃、西藏、云南、贵州、重庆、广西等粮食产销平衡省区,由于各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用粮快速增加、地方粮食储备减少等因素,粮食供求形势普遍从基本平衡转向缺口不断增大,有些省区甚至开始从产销平衡区向粮食销区转化。

    粮食缺口不断增大

    青海一直都是缺粮省,依靠从国内外调入粮食解决供求平衡,粮食对外依赖度已由上世纪90年代的25%左右扩大到现在的56%,缺口比例居全国第5位。目前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只能依靠储备粮,省内既缺乏稳定的粮源,又存在较大的缺口,粮食供应点分布分散,送到缺粮人口中去的成本和费用很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压力不断增大。

    “河西地区”是甘肃省最大的商品粮基地,但是由于结构调整,对全省的粮食贡献率正在逐年降低;中部和陇东南粮食产需缺口继续扩大,粮经收益差距大,更多农民只种口粮田,吃商品粮的农民陆续增多,而弥补省内粮食产需平衡缺口主要手段的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大幅度减少。

    广西近几年由于粮食种植面积减少、耕地减少、非农人口增加和工业用粮快速增长等影响,正在从产销基本平衡区向粮食销区转变,粮食产销缺口逐年扩大,2001年产销缺口为18亿公斤,2005年预计缺口达33.5亿公斤。

    记者最近在几个粮食产销平衡省区采访了解到,近几年随着粮食市场价格波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产销平衡地区粮食供求关系正在发生变化,各地粮食市场普遍存在“一个平衡、三个不平衡”的现象,即粮食生产与消费基本平衡,但年度之间不平衡,丰年有余、歉年不足;区域之间不平衡,产区自给有余、销区自给不足,缺口较大;品种结构之间不平衡的现象。

    产区积极性难提高 销区储备少风险多

    记者在素有“黔北粮仓”之称的遵义市采访了解到,遵义市对省内粮食产销平衡发挥作用有限,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种粮农户的惠农政策,因政策效应分散、农资价格上涨、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因素,未能明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绝大多数农民只种口粮,粮食商品率很低。

    遵义市粮食局局长毛廷相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是基于几种原因,一是种粮比较效益低,土地又比较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二是有效调动种粮大户生产积极性和基本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的机制尚未建立;三是粮食生产未纳入基层政府和官员的考核体系,一些地区为了追求经济作物规模效益,拿良田甚至是基本农田种竹、栽树、搞经济作物成风,政府对此却熟视无睹。

    而从粮食储备的情况看,现有的粮食储备体系下,在不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粮食产销平衡省区的市场供需比较安全,但是一旦发生意外情况、突发事件,粮食安全就会面临问题。目前全国产销省市之间大部分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但几个产销平衡省区财政支付能力、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较长的运输距离等难以承受大量外购粮食的高成本压力。而目前粮食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在贵州人口众多、常年缺粮的毕节地区,预计今年粮食产量只有228万吨,平均人均占有粮食320公斤,扣除杂粮、豆类、薯类,真正占有粮食人均只有200公斤,远低于国家规定人均占有量400公斤的标准。2003年粮改后,由于各级粮食购销企业库存减少,粮食储备曾一度达到警戒线。

    亟待建立长效机制

    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戚维明司长说,目前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已经开始实施,但保护农民积极性和产区种粮积极性的长效机制仍未建立。现在已采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办法,随着时间推移,直接补贴变成了对农民收入的固定补贴,政策效应在减弱,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了种粮农民的收益,同时也抑制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价格对市场引导作用相对也减弱了。

    去年以来,农资价格、电费、水费、燃料和运输费等不同程度提高,增大了农民种粮的成本,降低了粮价上涨和国家惠农政策对农民的增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有利于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合理价格,将是对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严峻考验。

    第一,国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粮改政策,应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这几年按农户农业税给予直补,比较分散,对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作用不大,应对种粮农民的直补向省内主产粮县倾斜,并与省级储备粮轮换收购及订单收购挂钩,提高种粮大户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增加省内商品粮食,减少对省外粮食调入的依赖。

    第二,国家将给予粮食主产省区的一些政策,如执行最低收购价格等,应逐步考虑延伸到粮食产销平衡地区的粮食主产区县。通过农民自愿、互动的形式适当将耕地集中给种粮能手,政府重点从资金、技术、税收等政策上给予扶持;大力发展订单粮食,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发展粮食生产,对种植粮食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应享受国家的粮食补贴等政策,促进粮食产业化的良性发展。

    第三,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力度,发展“粮食订单”,促进粮食产业化的发展。“粮食订单”既有利于企业掌握稳定的粮源,提高经济效益,又有利于稳定和提高农民的种粮收入,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

    第四,不断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政策。对地方储备数量、计算口径要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对地方粮食储备有一个销售、储备、轮换、财务等统一的管理体制。同时加强产销区的协作,按照政府搭抬、企业唱戏、商业运作、市场验收的做法建立产销衔接。国家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也应考虑将产销平衡地区作为一个结点进行设计和规划。

    第五,尽快疏通从越南、泰国等东盟国家进口粮食的渠道,以填补我国特别是云、贵、渝、桂等西南粮食产销平衡省区的粮食缺口。越南、泰国是世界大米的主产区和主要出口国之一,大米有余,小麦、玉米不足,与我国在粮食结构上形成互补。如果能从越南进口量粮食,价格和运输成本就会降低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