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派人监管蒙牛伊利生产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2-02
     据广州日报消息今年10月19日,国务院就发出通知,要求在巴氏杀菌乳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考虑到当前的生产和市场状况,可适当生产复原乳,但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料,不得掺杂使假。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则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所谓复原乳,就是使用奶粉而非生牛奶作为原料还原生产酸奶。但产品是否添加复原乳,老百姓从市场上并无法辨认。鉴于此,日前,国家质监总局、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2月5日至26日,各个有关部门需对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位于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其中,蒙牛和伊利各有35家工厂必须接受监管。

    通知要求,对这12家企业要确保每天驻厂时间不少于8小时,而其余企业是否驻厂监管视实际情况而定。驻厂监管将严格监管生产液态奶的各个环节,重点监督:一是原料进厂把关,包括原料奶、奶粉的数量与验收过程;涉及使用进口奶粉的,要检查2004年以来该企业进口奶粉的数量和使用流向。二是生产过程监督,包括原料预处理、标准化、灭菌、灌装过程,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复原乳。三是查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检查成品的数量是否与投料量、销售量相符,准确掌握销售渠道和去向。四是检查产品标签标注,凡是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复原乳的,必须如实按有关规定标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复原乳规定出台月余企业装傻质检装聋

    本报讯据新华网消息从10月15日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原乳产品要在包装上标注的规定已经出台了一个月。记者走访了北京、太原、呼和浩特等市场后发现,大型乳品企业对国办规定“装聋作哑”,基本未在产品上标注复原乳。

    企业装傻

    记者在北京、太原、呼和浩特等地的商场、超市发现,尽管国家有关复原乳标识的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一个月,但光明、伊利、蒙牛、三元、三鹿、古城等品牌的奶制品,都没有标注“复原乳”。倒是不少生产厂家在标注“复原乳”信息上打起了擦边球:有的酸奶产品悄悄地在配料一栏里简单标注了“奶粉”,但在包装上只字不提;有的给消费者出“计算题”,在配料中只强调鲜奶的含量大于等于85%,至于奶粉的含量则含糊其辞。

    质检装聋

    这些大企业的产品到底有没有复原乳?记者向这些企业询问有没有液态奶产品检测报告,这些企业均表示没有。企业认为,因为在生产中没有使用奶粉,就用不着检测,所以也没有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部门也未主动到企业来进行检测。

    大型乳品企业对此“装聋作哑”,表明不少企业抱有观望和侥幸心理,而最主要的原因是质检部门行动迟缓,未抓住这些企业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