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1-30
     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透露,新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成立自治区兽医局,建立健全地、县(市)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三类工作机构,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中。这是记者从新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出后,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央的明确要求,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整合区级、精干地州级、加强县市级、充实乡镇级、扶持村组级”的原则,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成适合新疆区情的动物防疫体系。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成立自治区兽医局,为自治区二级局,隶属畜牧厅管理;地、县两级畜牧局更名为畜牧兽医局,分别增设兽医科和兽医股。

    第二,整合归并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在区、地、县三级分别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三,在自治区和地州两级组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县级组建畜牧兽医站,承担相关工作。

    第四,健全强化基层动物防疫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作为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业务、经费由县(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第五,加强村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村级“两委”班子中要有一名成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

    据了解,为了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新疆将全面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尽快建立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手段先进、指挥灵活、反应快捷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疫病预防控制、检疫监督、物资保障、技术支撑、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六大动物防疫体系;二是建立起一支与发展现代畜牧业相适应的动物防疫队伍;三是强化基层动物防疫网络建设,建立村级动物防疫网络,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动物防疫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建立起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动物防疫机制;五是全力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做好应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