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采取七项措施 力保禽流感疫苗供应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1-15
    为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积极落实强制免疫政策,满足免疫需要,农业部全面加强了禽流感疫苗研制、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日前,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和副部长张宝文前往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检查供应疫苗生产情况,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力保禽流感疫苗供应。

    据了解,我国禽流感疫苗年生产能力可达160亿羽份,总体上能够满足免疫要求。近期各地疫苗需求增加,使禽流感疫苗出现应急性短缺。为解决当前疫苗供应存在的问题,农业部及时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加快疫苗生产进度。按照以往生产规程,禽流感疫苗的生产周期为44天,采取新的检验技术、改进原有疫苗检验方法后,使生产周期缩短到34天。

    二是扩大疫苗生产能力。紧急安排疫苗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和合作生产,挖掘生产潜力,扩大生产能力,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为保证水禽疫苗供应,已安排再增加2个生产企业。

    三是实行疫苗统一调拨。从11月5日开始,农业部根据各地每天上报疫苗需求计划,统筹平衡,保证重点地区防控工作急需。

    四是加快高效新型禽流感疫苗研制。对承担高效新型疫苗研制任务的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农业部给予全力支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具体问题。目前,高效新型禽流感疫苗研制工作进展顺利,年内有望投入使用。

    五是严格质量监督员驻厂监督和飞行检查制度。农业部向9个定点生产企业派出18位驻厂质量监督员,对企业的生产、检验及疫苗统一调拨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1月7日,农业部又派出4个飞行检查组赴9个定点生产企业,对企业的生产、检验、库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加强了企业动态管理,保证了监督效果。

    六是强化批签发管理,粘贴防伪标签。农业部对企业生产的每批产品都进行严格把关审批,企业不得销售未经农业部批准的产品。农业部规定定点企业的合格疫苗必须粘贴防伪标签,以方便农牧民识别真假疫苗。截至11月9日,全国共发放禽流感疫苗防伪标签820多万枚。

    七是加大打击假劣疫苗生产的力度。及时通报了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制售假劣疫苗案,吊销了该厂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同时要求各地兽医单位与工商、公安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疫苗,确保防疫使用合格疫苗。

    目前,全国每天能够生产供应的疫苗超过1亿羽份,仅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的日生产量就达7000万羽份,占全国生产总量的60%以上。从全国的疫苗生产能力上看,能够满足重点防控地区的免疫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