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加大对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监管力度 确保免疫效果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1-07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为确保各地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密度,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农业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保证疫苗质量,为防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农业部先后发布了《2005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和销售监督管理的通知》,通过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强化对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兽药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布兽药质量通报,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和销售监督管理。截止目前,共通报2191批不合格产品,重点监控57个企业,撤销60个产品批准文号。根据群众举报,农业部及时组织了对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扬州添益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畜牧兽医站、华中农业大学、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等13家制售假疫苗单位的查处。此外,农业部还先后派出9个检查组分赴四川、广东等23个省(市)进行兽药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巩固兽用生物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果。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提醒购买使用禽流感疫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注意识别生产企业及产品批准文号,除农业部正式批准的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疫苗外,其他均为假冒伪劣疫苗。目前,经农业部正式批准的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共有9家,分别是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生药厂、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永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辽宁益康生物药品厂、南京梅里亚动物保健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厂、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正式批准的禽流感疫苗有H5N2禽流感灭活疫苗、H5/H9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H5N1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和H5禽流感重组鸡痘病毒载体活疫苗等4种。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当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需要,为保证疫苗生产供应,提高疫苗质量,农业部决定对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实行飞行检查,对疫苗企业的生产、检验、销售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及时地监管,凡产品抽检两次不合格的企业,即吊销其生产文号。最近,农业部又派出9个监督组进驻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对疫苗生产、检验实施全过程监督,并采取批签发管理、粘贴防伪标签、监督抽检等措施,确保疫苗质量。同时,农业部要求各地兽医部门坚决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的不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保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