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国家将投一千亿元促农村公路建设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0-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在全国农村公路工作座谈会上透露,对于“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中央给予高度重视和政策倾斜,准备投入1000亿元用于支持和引导交通持续快速发展。

    张晓强介绍,今年初,国务院批准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这个《规划》是国家“十一五”交通发展的专项规划,也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系统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对促进我国农村公路持续快速发展,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他指出,农村公路线路分布散、覆盖范围广、数量庞大,很难在短期内普遍提高技术水平,必须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公路现状,从实际出发,采取东、中、西部梯次推进的战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建设。为此,《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张晓强要求,在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的同时,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精神贯彻到广大农村地区,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利国利民工程的领导,明确任务,把发展农村公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之一,抓紧抓好。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必须各司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也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多协商,多沟通,通力合作,精心组织,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

    张晓强还指出,各地发展改革和交通部门要按照规定和程序,扎实做好做细五年规划和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农村公路量大面广,项目选择、标准与规模确定、资金筹措等,是一项非常繁杂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摸清本地情况,对本省(区、市)农村公路的“家底”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根据国家的目标要求和总盘子,提出符合实际和可行的五年规划,切实落实配套资金;三是要根据补助标准和本地配套能力,地形地质条件和交通需求特征,因地制宜地确定适当的建设标准,切忌急于求成和贪大求高,更要戒除“政绩工程”思想,脚踏实地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四是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

    他还说,最近国家审计署对正在实施的县际和农村公路工程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多头申报、虚报里程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张晓强强调,这次农村公路建设决不允许再次发生这种情况,如果有的话,一旦发现将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