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发展农产品的保障措施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0-25
     德国是现代农业生产发达国家, 但目前农民收入仍偏低, 与美国、荷兰相比, 生产规模较小, 竞争能力较差, 为保证农业的发展, 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补贴与融资支持

    首先, 对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引进环保措施投资, 提供补贴及贴息贷款。对投资额为1万欧元到10万欧元的小型项目提供偿还期10年、利率不超过5%的优惠贷款。5万欧元到125万欧元的大项目, 可申请利率不超过5%, 偿还期为20年的优惠贷款, 由政府进行贴息。

    其次, 对山区、低产区及受地理条件限制而种植面积较小的农业企业进行补贴。根据作业难度以及上述土地所占比例, 每公顷补贴额为25欧元到190欧元。为保证受益企业面, 一个企业每年最多可领取1"6万欧元补偿金。雇用员工两人以上的, 每多一个员工, 可额外得到8000欧元补偿。

    再次, 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 包括农业养老金银行) , 为农业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农业企业、农机生产企业以及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企业, 均可申请该行贷款, 每个企业年贷款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 需支付一定手续费。

    二、完善公共信息服务

    建立完善公共信息体系, 加大对农产品、食品贸易的指导和服务。该体系由联邦机构、州级机构和行业组织组成, 如联邦农业部下属的农业文献与信息中央处, 其农业信息网面向全国企业, 提供德、欧及世界发展的农业全面信息; 联邦农业研究院等定期发布市场报告; 中央市场与价格通报处研究农产品市场发展, 每周出版数期市场报告和大量分析、预测及背景报告, 协助企业判断市场变化, 进行自我定位。

    三、税收优惠

    按照德国法律规定: 企业年销售额超过35万欧元, 利润大于3万欧元的, 必须建立自己的税簿。但对于农业人口一定的收入所得税免税额, 单身为每月670欧元, 年收入超过30700欧元, 不再享受免税待遇。农场雇用的临时雇员工资按统一的优惠税费5%征税。

    农业企业、合作社还可以获得免交营业税、机动车辆税的待遇。为农业企业提供咨询等服务的合作社免交法人税, 农业企业联合体自成立之日起10年内, 每年享受15339欧元的法人税免税额度。另外, 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7%, 远低于其他产品。在能源税方面, 农业企业用电超过一定额度, 可享受高达80%的免税优惠, 如果从可再生能源发电站购买, 可予以免税, 年用电量超过一定指标的, 可减掉80%的矿物油税。

    四、建立农业联合体和合作社

    德国政府还鼓励建立农业联合体和合作社, 作为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载体。德国农业企业的规模很小, 平均种植面积仅40"5公顷。除经营蔬菜水果或生态产品的企业直接销售小部分产品, 绝大部分农业企业不直接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 而是自发组成农业合作社或联合体, 进行进一步处理、加工, 并销售到下一流通环节。德国1969年颁布《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求法》, 鼓励农业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销售产品, 取得规模效益。7个以上农业企业, 其种植面积或产量超过规定标准, 可建立联合体。新成立的联合体, 受到国家财政支持, 5年内可享受创业资助(人工成本、办公设备、咨询费), 7年内可享受投资资助(采购、加工、销售、仓储、包装等), 资助额最高为总额的25%, 但不超过营销额的3%。联合体制订统一的质量标准, 负责产品销售, 共同采购化肥、植物保护剂等生产资料, 也从事市场调查与咨询, 很多联合体还推出了自主品牌。2000年, 德国共有各种联合体1079个,其中土豆、家禽类企业覆盖率高达90%以上, 肉用禽畜、粮食生产企业各为15%。德国还建立了富有特色的另一种互助机构—— 合作社, 支持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得到重视

    由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关注, 德国将农产品安全预防作为重点工作, 严格监督、管理。1995年, 德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食品安全监测, 确定120种有代表性的食品, 每年定向检查。在此基础上, 德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每年出台食品安全监督报告, 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 德推出了CZSC(质量保障)食品检测标志, 饲料业、农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业、食品贸易企业共同参与,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与销售各环节,保证食品的安全与卫生。农业较发达的地区, 如巴伐利亚州、北威州也推行自己的检测标志。

    六、促进对新兴市场的出口

    德国农产品贸易中, 荷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奥地利等传统贸易伙伴占70%左右。为进一步扩大出口,近年来德国加大了对新兴市场的出口攻势。重点市场有两个, 一是与德毗邻的新欧盟成员国, 二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亚洲国家。主要措施有: 政府资助在国际博览会上联合设立展台; 进一步改善德农业、食品国际形象; 鼓励企业参加国际博览会或赴海外举办专门产品展示活动; 为国内企业开展出口对象国国情、农业发展、食品消费及进口结构等信息咨询活动, 邀请海外进口商、采购商赴德国参观; 研究机构加大对出口对象国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