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为保护渔业加强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职责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0-09
     欧共体(EC)为保护渔业资源加强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职责。

    为与去年五月渔业部取悦欧共体(EC)成员的结论保持一致,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决定进行改革程序。

    在新闻稿中,代表欧联盟的欧共体(EC)同意上周举办的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年会宣布的成果-“为了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加强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在其负责的范围内职责”。

    在上周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年会会议上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包括,缔约方确认继续执行2003年格陵兰岛大比目鱼恢复计划,有望将可容许的捕鱼量(TAC)从今年的19,000公吨下降到2006年的18,500公吨。

    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还签署了一项在某些地区的渔业组织强制执行的关于鱼翅的禁令。最后,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宣布,将在其负责范围内没有缩小捕鱼计划国家的捕捞船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