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秋季草原防火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9-15
     9月14日,农业部召开秋季草原防火工作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秋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分析草原防火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秋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措施。农业部副部长、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尹成杰在会上对秋季草原防火工作作部署。

    当前,我国已进入草原秋季防火期。我国是一个草原大国,也是世界上发生草原火灾比较多的国家。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草原防火任务更加繁重。一是全球气候变暖,有效降水减少,大风日数增多,风干物燥,火险等级呈明显升高的态势。二是随着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草原植被恢复较快,可燃物载量急剧上升,高火险等级的草原面积不断扩大。三是随着草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进入草原的人员、车辆明显增多,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近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秋季草原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目前我国已进入草原防火期,有关地方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预防。对此,农业部要求各地、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工作上不能有丝毫松懈,措施上不能有丝毫疏漏,要充分认识加强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要完善机制,切实提高扑火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要齐抓共管,认真执行部门分工责任制;要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草原防火工作水平。

    二是突出加强边境地区和林区周围的草原防火工作。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积极争取边防部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加大边境防火巡查力度;对草原防火隔离带开设不符合要求的地段,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草原防火隔离带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报。草原防火期内,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坚持昼夜值班;对卫星监测发现的热点,各地必须迅速核实,认真处置;各级草原防火部门要严格执行草原火灾报告制度,不瞒报、不迟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对贻误防火时机,酿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火源管理。要按照《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批准在野外用火的,要依法查处。在重点防火地区、交通要道设立草原防火检查站,充实检查力量。重点省区要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草原防火管制期,建立起草原防火管制的长效机制。草原防火管制期内,严禁在防火管制区内的一切野外用火。

    五是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草原防火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隔离带和防火站等基础设施状态良好。

    六是加强草原防火宣传。对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通过广泛开展草原防火法规和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草原地区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觉性,真正做到草原防火的群防群控。

    据悉,9月下旬和10月中旬,农业部将派出督查组,对重点草原防火省区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