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分步把反洗钱监管领域扩至证券保险行业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9-06
     中国人民银行4日称,我国将有步骤地将反洗钱监管领域扩大到证券、保险行业,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覆盖整个金融领域的行之有效的反洗钱监管体系。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表示,全面加强反洗钱监管,必须以坚持预防和打击并重为原则。首先,应继续发挥金融行业作为反洗钱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金融监管部门应认真总结在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有步骤地将反洗钱监管领域扩大到证券、保险行业,督促、引导相关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其次要尽快将特定非金融行业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有关成员单位应抓紧研究在律师、会计师、房地产、拍卖等洗钱高风险行业建立反洗钱监管制度。通过制定行业规章和指引,督促和指导被监管机构按照国际标准完善反洗钱工作的操作规程,为预防和打击各类洗钱活动提供支持。以此来有效控制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为我国履行在2006年全面开放金融行业的入世承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周并强调,要以深化反洗钱国际合作为契机,加快反洗钱工作进程。

    周小川还表示,针对我国现行《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规定存在上游犯罪范围过窄,洗钱罪犯罪构成主观要件规定过于严格等问题,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同步开展了修订《刑法》洗钱罪规定问题的研究。

    据周小川介绍,在2005年1月,FATF各成员一致同意接纳中国为FATF观察员后,我国就一直积极致力于成为该组织正式成员,并力争在2006年实现这一目标。

    据了解,按照FATF接纳正式成员的工作程序,被接纳为观察员的国家或地区,必须参加并通过FATF组织的评估。评估是对一国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是否符合FATF40+9项建议的综合考察,不仅要考察被评估国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反洗钱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而且更侧重考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有关反洗钱基础设施和制度的运行效果。评估结果将成为FATF全体会议上讨论我国能否成为FATF正式成员的重要依据。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牵头组织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着手进行评估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