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医院内严禁企业推销奶粉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8-22
     卫生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坚决禁止、遏制厂商利用各种手段在医疗机构内进行母乳代用品的推销活动。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通过医疗服务为生产、经营企业推销其产品并从中获利,或者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并不得接受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奶粉馈赠。

    对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广告宣传、产品推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均应根据情节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