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出口企业如何防范国际贸易诈骗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7-01
     近些年来,国际诈骗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一是从对象看,从诈骗专业大公司更多转向缺乏贸易经验和抵御能力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二是从金额上看,从一次诈骗上百万美元更多转向了几万、几千美元的小单。三是从地域看,在国内,受害者由以前集中在沿海较发达地区更多向内地省份、中小城市转移;在海外,欠账的国家和地区则呈“遍地开花”之势,不仅发达国家有,欠发达的南美洲和非洲也在逐渐增多。四是从手法看,骗子更多地利用互联网及采用先正常贸易再伺机行骗的手法,让人更加防不胜防。

     信用证诈骗

     由于信用证较好地保证了出口企业的利益,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解决了远隔重洋的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难题,长久以来受到我国出口企业的青睐。但在另一方面,在信用证三大特点(独立于基础贸易合同、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和银行“管单不管货”)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也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信用证运作程序的相对复杂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使得信用证交易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防范信用证诈骗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信用证设置软条款。软条款指在信用证中加入了一些特别条款,使得信用证可随时因开证行或者申请人单方面的行为而解除,从而变相地成为可撤销信用证,使出口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软条款的具体表现有:

     ———生效条款:信用证开出后,必须开证行另行通知后生效。

     ———装船日期、船公司、船名、目的港、受益人、验货人必须经申请人同意并以修改形式通知。

     ———品质证书须由申请人出具并和开证行存档签样相符。

     ———货物收据由申请人签发,签字由开证行核实。

     (2)故意使信用证复杂化、神秘化,诱使卖方逐渐增加对买方的信任度,一步步接近设置好的陷阱。有的还故意和卖方签订“非规避非公开协议”,让这笔交易不为他人所知,以利于诈骗。

     (3)转移注意力。诈骗分子一边开出L/C,一边在其他问题上大做文章,千方百计转移卖方的注意力。主要手法:邀请主管或者领导参观访问;对负责的相关人员小恩小惠,甚至大肆拉拢内部的腐败分子;还有的和内部人员一道诈骗。

     以合作开办公司名义诈骗

     近年来很多农副产品出口企业为了扩大出口,选择在买方的主要市场设立办事处或者公司。诈骗者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诱使我方支付开办费用后,便无影无踪。实际上各国对此规定相差悬殊,例如沙特阿拉伯,外来贸易企业要在沙特开办贸易公司、注册账户时,必须有当地的商贸公司做代理,并以当地商贸公司名义进行各类经济、贸易活动。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容易上骗子的当。

     如何对付国际诈骗

     1.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国际诈骗分子正是利用我国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意识不强的弱点,频繁地对他们下手的。因此我出口企业应当聘用具有国际贸易理论、进出口实务专业知识,熟悉国际贸易惯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有丰富的农产品实际工作经验的专门人才,建立一套完善的、实用的业务运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重要的是,企业的领导人要认真执行这些制度,不要让制度流于形式。

     2.缮制完善的合同和准确的单据。

     (1)合同的重要性:合同既是买方应该履行义务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对自己必须履行义务的一种界定。基本要求是:对合同条款理解准确、深刻,交易磋商时要细心、全面,缮制合同要严密、完整,履约要认真,及时沟通。

     (2)品质条款和法律条款:商品是整个出口合同的基础,其品质的约定和商品的检验条款是最重要的内容。农产品由于品质不稳定,难以规定统一的标准,故常在合同中使用“FAQ”术语(良好平均品质),习惯称为“大路货”。实际上它并不代表固定的、确切的品质水平。国际上通常采取抽样的办法,以此代表该时期、该地区特定产品的平均品质,这也是国际农副产品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品质的表述应标明“FAQ”字样,同时列明尺寸、水分、杂质等主要指标。法律条款主要包括解决争议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和仲裁条款等。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往往为价格、付款办法等讨价还价,而忽视法律条款。法律条款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的缺失一旦被买方利用,卖方的利益无从保障。

     (3)单据的制作原则:正确、完整、清楚、美观。正确是第一原则。特别在信用证的单据制作中,应强调完全保持严格一致。这一点很重要。

     (4)信任银行的限度:出口贸易离不开国内国外银行。首先应充分信任自己的国内银行。银行国际部门的经验和专业水准能为企业提供很好的参考和帮助;同时银行的责任和义务都是有限的,比如信用证项下银行根据UCP500第13条规定仅仅是合理小心审核L/C规定的一切单据;在D/P、D/A项下银行仅仅负责传递单据、电报;第二,国外银行情况千差万别,应有所区别:国际大银行往往规章健全,注重信誉,按国际惯例办事;而有些银行则不同,如在南美洲、中美洲的一些国家,甚至3元、10元就可以开银行,没什么可信度。

     (5)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很差,国家需要进一步提供专门的信息咨询手段,建立一套完全公开化、透明化的信息披露机制。应定期公布国际犯诈骗名单和典型事例,交流防范风险的信息,提供防范措施和建议,为农产品出口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