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醇汽油”为粮食转化开辟新渠道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4-07
     2004年,中国“粮仓”黑龙江省迎来了历史上最大的丰收年。2004年11月开始,黑龙江的汽车喝上“地产酒”,国家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的政策为黑龙江的粮食转化开辟了新渠道。

    黑龙江省经委副主任姚钟凯介绍,黑龙江省是中国的最大商品粮生产基地,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生产燃料乙醇有着特殊的意义,用粮食生产燃料乙醇可以促进粮食转化,提高农产品的综合效益。

    据黑龙江省统计局测算,2004年黑龙江省又逢历史上的最大丰收年,全省粮食总产为313.5亿公斤,比上年增长25%,全省粮食商品量可达203亿公斤。

    另据测算,平均每3.3吨玉米可生产1吨燃料乙醇,0.95吨蛋白饲料,0.95吨二氧化碳和67公斤玉米油,生产乙醇只是利用玉米中的淀粉,而玉米的其他部分仍可综合利用,生产出优质的药用、食品用添加剂,专用饲料和农业复合肥等产品。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黑龙江省科顾委石化专家组组长陈士岩认为,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带动起来的乙醇生产加工对于调节产粮大省的农业产品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有重要意义。

    陈士岩分析说,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平均每年年产300亿公斤左右的粮食,除去用于本省的,还有大量商品粮输往外省。随着中国入世,外国粮食的进口量增大,由于一些国家粮食生产的产业化、机械化非常高因而粮食价格在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而黑龙江粮食“北粮南运”的运输成本又较高,因此,粮食的就地加工、转化、升值更具有现实意义。

    国家选取黑龙江省作为试点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农民生产的粮食可以直接进入国家在省内指定的乙醇生产企业,减少了转化环节,加快了粮食转化速度;生产企业将粮食转化成酒精的工业化过程,实现了农产品加工增值,又增加了就业人口。此外,生产酒精后产生酒糟经过处理可以制成优质的牛、羊蛋白饲料。因此,用粮食加工乙醇是一项长期、可控、稳定的良性循环经济模式。

    黑龙江省粮食局计划处副处长赵宇红介绍,作为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黑龙江省的陈化粮库存量较大。作为一种粮食阶段性过剩的产物,陈化粮是指储存品质明显下降,一般不宜直接作口粮用的稻谷。以往,国家对于陈化粮实行封闭运行管理,企业通过拍卖的形式将购得的陈化粮用于饲料生产和酿造产品,而用陈化粮生产燃料乙醇为消化陈化粮的开拓了新的途径。

    据悉,1999年之后,黑龙江省累计处理的陈化粮达到670余万吨,现在仍有大量库存。经国家批准,黑龙江省将把34.5万吨陈化粮用于生产燃料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