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分地区积极酝酿提前取消农业税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3-07
     从今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 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今年农业税率降低可使农民减轻负担70亿元。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今年中央财政拿出396 亿元用于转移支付。——摘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

    取消农业税决策权在中央,如果中央同意广东率先改革先走一步,可以提早一步取消农业税,我们认为也可以。———摘自省长黄华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谈话

    广东农民减负经验 城市发展“反哺”农业

    中山市农业局有关人士表示,中山的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基本具备了“反哺”农业的条件。

    他以数字说明,中山市今年征收的农业税最高也不过五六千万元,经过税费改革后去年的征收额是3500万元,按90万农业人口来算人均约39元,相对于2003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6.6亿元来说,还不到百分之一,而各级政府配套的征收稽查人员和设备、办公费用粗略来算可能也得每年上百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山部分经济相对发达的镇区已经率先作出了政府补贴、代缴农业税的做法。

    中山市三乡镇近几年就采用以工补农的做法,对水稻、畜牧、渔、林生产等及“三高”农业生产实行政府补贴,该镇每年用于补贴种子、种苗、化肥、秧盘、免费推广新品种等的费用约300万元。对水库加固达标、河涌清淤疏深等水利设施投入全部由镇政府负担,没有让农民负担一分钱和一个工。

    去年初,该镇出台了新政策:凡是由本镇农民耕作的农田,其农业税由镇政府代缴,仅此一项,镇政府去年就补贴了近50万元。日前,该镇又作出每亩再增加补贴100 元的决定。

    据了解,2003年深圳市取消了农民的农业特产税和降低了农业税税率后,共从农民手中收取入库的农业税只有505 万元,每个农民平均交纳税收不到20元,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仅为0.017 %,占区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0.043 %。

    可见,实行零税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较为有限,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

    广东农民减负成绩

    据初步统计,关系到广东全省近5000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税费改革自去年7 月全面开展以来,基本遏制了“三乱”现象,农民减负率达83.73 %。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指示,广东率先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根据黄华华省长提议,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农业税税率调低1 个百分点,降为6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由原定每年15亿元增加到每年22亿元,确保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确保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

    改革后,全省农民每年负担总额为91748 万元,比改革前减少负担463325万元,农民人均负担由106.93元交减少为17.40 元,人均减负85.93 元。广东农民的税费负担约占农民年均纯收入(4054.58 元)的0.4 %,国务院的要求指标是5 %以下。

    深圳:已率先取消农业税

    深圳市财政局有关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今年年底,深圳的27万多农民将全部洗脚上田成为市民,他们的各种税收也都相应发生很大变化。而此前,深圳市政府曾对外宣布,从今年起,深圳已对全市农民免征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农民的减负率达到68.61 %。届时,农民人均减负在2003年农民人均减负179 元的基础上,将再减23元。深圳市财政局官员认为,取消农业税将使深圳成为全国首批实行农业税零税率的城市之一。

    该官员表示,深圳市实行农村城市化之后,宝安、龙岗两区原属于村、镇等集体使用的土地,将收归政府,按照深圳产业现状和土地规划来重新安排。因此,近年来,深圳全市农业用地和相应的农业税计税面积进一步减少,农业税税基也继续缩小。深圳的农业税主要来源于宝安、龙岗两区,税源分散,征管难度较大,征收成本较高,实行零税率也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农经处负责人说,深圳的农民基本已经融入城市化之中了,收入主要靠找工、集体经济的分红或个体工商收入,人均纯收入在1.1 万元左右。他们需要缴纳的税收是非常少的,包袱很轻,城市化后农民税收可能更少。

    阳春:拟两年实现“零税收”

    阳春市市长敖广恩近日在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代表们介绍,阳春市将在完善农村税费的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市农业税“零税收”,由市财政进行补贴,为全市的农民奔康致富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在实施步骤上,市财政今年补贴三分之一,2005年补贴三分之二,2006年全部由财政补贴,从而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密切干群关系。

    据悉,阳春是广东的农业大市,全国的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现有农业人口82.4万人,去年的农业税收总额为1522万元。能在财政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实行这一政策,是由于在“工业富市”的发展战略下,预计今年阳春的工业将有较大发展,来自工业方面的税收将弥补减收的农业税收入。

    由于近年来阳春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前些年一度出现的耕地“抛荒”现象基本上已经看不到了,很多从前外出打工的农民又重新回到农田和果园,而这次两年实现农业税零税收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为阳春农业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中山:有条件取消农业税

    中山市从前年起作为全省的试点城市之一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出台后,中山市及时对税费改革政策作了修订,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据统计,两次改革中山市共减轻农民负担1.24亿元,人均减负136 元。

    中山市农业局有关人士表示,从中山市的情况来看,完全具备了全面取消农业税甚至提前实现这一目标的条件。他说,中山市领导一直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相信很快就会有按照中央、省的要求逐步减免直至取消农业税的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