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全面实行食品质量准入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2-21
     大到超市、商场,小到杂货店、肉铺,只要出售入口食品,就不能随便蒙混过关了。记者今日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我省已开始在城乡各地所有经营食品的门店全面实行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老百姓把好“入口关”。

    货从哪里进的、什么时候进的、进了多少,这些进货记录,以前只有一些大超市商场能够完整进行保留,从现在起,小到农村的一个杂货店,只要卖食品,都必须完整地保存这些可以验证其货源质量的证据。同时工商部门将把农村市场的食品质量作为重点,拦截和打击假劣食品混入市场。

    工商部门将提高食品质量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四级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农村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着重强化对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食品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农村集市四个重点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元宵节、中秋节、春节……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工商部门将适时对不同的消费高峰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向百姓提出消费警示,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主动进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要对其市场内的所有食品进行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