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将进一步深化农牧民税费改革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2-18
   2005年,西藏自治区将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深化农牧区税费改革,按照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据了解,2003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减轻、规范、稳定”的预期目标。但是,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税费改革试点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农牧区税费改革的认识还不到位,农牧民减负的基础还不牢固,相关配套改革相对滞后,村级“一事一议”还有待规范和完善等。因此,2005年的减负工作将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为重点,以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

    措施一:全部取消“两工”牗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牘。“两工”是目前西藏自治区农牧民的主要负担,取消农牧民“两工”是深化农牧区税费改革和减轻农牧民负担的重要措施。2004年,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确定了“三年内逐步取消‘两工’”的目标。2005年全部取消“两工”,引导农牧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措施二:增加村委会运行经费。为鼓励行政村合并,精简基层机构,确保村民委员会正常运行基本支出需要,西藏自治区将适当增加村民委员会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解决村干部误工补贴。

    措施三:增加教学点燃料补助费。西藏自治区为每个村教学点一次性解决1000元,用于村教学点太阳灶购置及维护,解决村教学点燃料短缺问题。

    措施四:提高五保户财政补助标准。五保户财政补助标准由目前的年人均补助900元提高到1200元。至此,西藏自治区五保户人月均财政补助已达到100元。

    措施五:计划生育经费提前到位。农牧区年人均计划生育经费从目前的5元提高到6元。各级财政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计划生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此外,西藏自治区还将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巩固农牧民减负基础;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村民委员会合并工作,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进一步推进农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牧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进西藏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加强对农牧区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对农牧民进行直接补贴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