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实施新的GSP规则援助海啸受灾国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2-18
     为了帮助海啸受灾国家,欧盟已经加速新普惠制措施的生效进程。新的普惠制将于2005年4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生效,而原定生效时间为今年7月,这一举动得到了欧盟成员国和欧洲国会的欢迎。

    普惠制是一种特惠贸易法令,在过去30年的贸易中,欧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价值520亿欧元的优惠。随着4月1日新普惠制政策的生效,重点也将转移到拓展对所有海啸受灾国如马尔代夫、斯里兰卡、泰国和印尼等提供便利方面。欧盟普惠制还提供了进一步的关税减让,特别是在服装和渔业部门,所有的渔业产品都将受益于这次关税削减。此外欧盟还将简化并放松原产地规定,使得受灾国充分享受普惠制的益处。

    届时,包括服装在内的90%的斯里兰卡产品都将享受零关税的优惠;而关税减让也将适用于敏感产品――泰国的虾,这意味着泰国虾的关税将从12%降至4.2%。印尼和印度的纺织品和鞋类也将分别受益于这次关税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