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共同农业新政策正式实施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1-31
     欧盟10个成员国已于今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新的共同农业政策。这10个成员国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瑞典和英国。

    这项于2003年6月达成的新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方案,完全转变了欧盟以往对农业领域的补贴方式,为欧盟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生产提供了支持。今后,大多数补贴将不再与产量挂钩。“单一农业支付”的新措施与环保、食品安全以及动物福利标准紧密相关,并将补贴

    与生产分开,可以为农民实施环保、质量标准和动物福利方面的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新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重点包括:

    ———单一农业支付或单一支付计划(以下简称“单一支付”)不与产量挂钩;可作为维持生产使用。

    ———单一支付与环保、食品安全以及动植物卫生和动物福利标准相关联,要求农田保持良好的农业生产及环境条件。

    ———强化农村发展政策,对多项措施给予更充足的资金支持以促进环保、提高产品质量及动物福利,并帮助农民的生产能达到欧盟2005年开始执行的产品标准。

    ———减少对大农场的直接支付,为新的农村发展政策提供资金支持。

    ———建立“财政规章”机制,限定经费使用最高额度。

    单一支付计划适用于谷物、肉类以及奶业。到2006年,烟草、橄榄油和棉花行业也将执行该计划。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欧盟成员国将陆续全面执行单一农业支付计划。除已开始执行该计划的成员国外,另外5个老成员国,、芬兰、法国、希腊、荷兰和西班牙将于2006年执行,两个新成员国马耳他和斯洛文尼亚将在2007年开始执行。到2009年所有25个成员国将全面执行。

    此外,在欧盟其他8个新成员中开始采用“单一区域支付计划”,统一每公顷应享受的补贴标准,并将补贴纳入到受援地区的财政计划中。这些新成员国将于2009年开始执行单一支付计划。

    欧盟现由15个成员国组成。农业从业人员653.7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农业增加值1481.25亿欧元,占GDP的1.6%;农产品进出口总额1239亿欧元,位居世界第一,在全球农产品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03年6月,欧盟15国农业部长在卢森堡举行会议,就补贴与产量脱钩等相关的农业政策改革方案达成妥协,取得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实施40多年来的首次重大突破。欧盟委员会负责农业和渔业事务的委员菲施勒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会议达成的“平衡”妥协方案标志着欧盟农业开始进入“新的时代”。这项改革向欧洲农民发出了强烈的信号,那就是必须更加注重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他强调,这项改革将使欧盟农业生产更具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市场化,更适合消费者的需要。

    欧盟目前的财政预算每年约为1000亿欧元,其中用于农业补贴的费用约占一半。

    欧盟实施共同农业政策始于上世纪60年代。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实施的第一项共同政策。建立之初的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确保农业生产者合理适当的生产水准,稳定农产品市场,保障农产品供应,向消费者提供合理价格,使共同体农业免遭外部廉价农产品竞争。共同农业政策自1962年开始实施以来,伴随着欧盟农业的发展,在上个世纪先后经历60年代农产品短缺到70年代自给自足,最后发展到80年代后的农产品生产过剩和财政危机,共同农业政策也由初期的促进农产品增产,转向着力解决农产品过剩、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村发展等新问题,其间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旧有政策在刺激农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弊端。首先是随着成员国的增加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欧盟农业开支日益庞大,占欧盟全年总预算的40%多;其次,产量越多,意味着补贴越多,因此,农民不管市场需求盲目生产,造成农产品严重过剩,降低了农产品竞争力;第三是遭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美国和农业出口国组织凯恩斯集团成员指责欧盟违背了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原则,广大发展中农产品进口国则认为,在数以亿计的人吃不饱肚子的时候,欧盟国家却把大把大把的金钱花在那些不该生产的农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