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今年农业部将为农民办理的15件实事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1-26
     农业部决定今年将为农民办理15件实事,即:培育10万农业科技示范户、推广50项应用主导品种和20项成熟技术、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在北方旱作区13个省(区、市)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农民工250万人、试点建设农业110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为项目区1000万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重新确定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点、建立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推进中央七套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建设草原“无鼠害示范区”、推广青贮玉米技术、组织家禽疫病防治知识普及活动、推广10000项农产品加工成熟关键技术、扩大综合办公范围。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2005年以粮食主产省区和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生猪、奶牛为重点,兼顾其他省区和农产品,选择100个试点县,培育10万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0万农户。通过培训和示范,使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示范户农产品产量和收入比上年提高10%以上。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通过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专家负责、技术指导员包户的形式组织实施。

    ——推广应用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以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为载体,建立推介发布制度,推广50项增产潜力大、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产量高的品种和20项促进优质高产、节本增效、防灾减灾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成熟技术,并通过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以现场指导、科普宣传、农民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全国推广。

    ——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主要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西藏、宁夏、云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该工程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由省(区)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农业部主管全国退牧还草的实施工作,负责编制退牧还草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对退牧还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下达年度计划,农业部审核各省区实施方案,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各省区农牧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以国债为主,地方适当配套与牧民自筹相结合,国家对退牧还草的农牧户给予草原围栏建设资金、严重退化草原补播草种资金和饲料粮补助。

    ——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拟在北方旱作区13个省(区、市)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加强技术试验创新、选型推荐相关机具、开展技术宣传培训、组织农机手为农民提供作业服务以及对农民购机和作业进行补贴,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实行保护性耕作。保护性耕作项目覆盖100个县(旗、场),推广应用面积540万亩。由农业部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和签订项目合同,各项目省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县具体组织实施,并聘请有关单位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指导小组按照国办转发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要求,根据各省农村劳动力及输出就业、已开展的培训工作和地方资金安排等情况,以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产粮大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重点支持订单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通过开展短期(15-90天)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2005年拟培训农民工250万人。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券直接补贴给农民或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补贴给培训机构,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和培训条件建设。具体的项目申报和管理以地方为主,各省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组织本省的申报工作,分配培训任务,确定项目实施县;项目实施县要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统筹协调本县的培训工作;项目招标要公开、公平、公正地面向各类培训机构;培训单位向本县的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各县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各省确定的培训单位和任务分解情况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

    ——建设农业110综合信息服务中心。配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地、县农业部门,试点建设农业110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实现电脑与电话、电视“三电合一”,为当地农民提供科技、市场等信息服务。项目建成后,试点的地、县农业110综合信息服务中心能够通过“三电合一”形式,有效开展信息服务。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项目申报通知负责初选本省(区、市)试点单位,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试点安排情况确定试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试点建设完成后,由农业部统一组织验收。

    ——为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由农业部统一组织,各项目省农业部门具体实施,结合开展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为项目区1000万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在开展地力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种植情况提出配方,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对农民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我国11个优势农产品区域、35种主导产品及当地名特优产品开发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选择农民领办的专业合作组织,重新确定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点。通过开展对成员生产、加工、储藏、运销、信息、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提高专业合作组织服务能力,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增强专业合作组织实力;指导专业合作组织制定本社产品质量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技术服务和注册商标,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帮助专业合作组织开拓市场,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实现产销一体化,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组织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农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人员及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水平。

    ——建立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整合通信资源,拟在我国沿海11个省份,建立一个包括海洋渔业短波安全通信网、超短波(近海)渔业通信网、渔业船舶船位监测网和CDMA公众移动通信网“四网合一”的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在现有15座岸台的基础上,增配大功率短波电台、短波有无线转接等设备,建立海洋渔业短波安全通信网。对1996年农业部投资建设的121座全国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岸台进行重新规划,调整布局,更新通信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恢复和完善超短波渔业通信网,解决近海生产渔船的安全通信和日常通信。为确保完善后的超短波渔业通信网岸台能够坚持24小时值班,采取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其职责和服务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信网岸台的日常运行。在已建成运行的渔政船船位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投资建设中国渔政指挥中心、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15个船位监测中心,为南沙生产渔船和金枪鱼生产渔船安装卫星船位监测设备。利用中国联通公司在全国沿海建设的大功率CDMA移动通信基站,由中国渔政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和规划CDMA在近海渔船上的应用,统一海洋渔业遇险呼救号码,规范CDMA网与各级海洋渔业安全管理部门、全国渔业船船位监测系统的接入方式和技术要求,为近岸小型渔船提供安全通信及日常通信服务。

    ——推进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进村入户。拟在宁夏自治区进行多路微波分配系统(MMDS)发射台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开展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进村入户。

    ——建设草原“无鼠害示范区”。拟选择内蒙古、四川、青海、甘肃、新疆等14个省区100个重点项目县(旗),建设“无鼠害示范区”,完成6000万亩的鼠害防治任务。通过项目建设,减轻鼠害对草原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推广青贮玉米技术。将青贮玉米技术推广融入秸秆养畜示范项目,拟在2004年和2005年秸秆养畜示范县中选择30个县,每县确定5个养殖小区(每个小区按30个养殖户计)和20个规模养殖户,产前提供良种、产中技术指导、产后帮助收割及贮存。农民每种植1亩青贮玉米补贴良种10元,建青贮池每立方米补贴10元,购铡草机、揉碎机每台补助三分之一购机款。同时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示范相结合的方式,推广青贮玉米技术,并向农民发放专家联络卡,设立专家技术咨询热线电话,随时解答养殖户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组织家禽疫病防治知识普及活动。拟针对广大农村家禽饲养户对家禽疫病防治知识缺乏的实际问题,组织禽病专家对养禽业危害大的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病等禽病编写简单、实用的防治技术手册,印制10万本,免费发放到各地,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防病灭病能力。

    ——推广10000项农产品加工成熟关键技术。拟在确定需推广的乡镇企业成熟关键技术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彩虹工程”,举办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对接活动;通过网上乡镇企业技术项目对接平台,实现网上对接;利用“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技术筛选”工作成果,选择一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推广工作试点。通过建立对接平台和试点,使技术供应单位和需求单位直接见面,促进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

    ——扩大综合办公范围。农业部拟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研究农药许可等未纳入综合办公的行政许可事项,扩大综合办公范围,加快农业部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进程。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不断改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增加行政许可在线服务功能,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结合电子签名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继续探索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审批的有效方式,为申请人提供新的行政许可申请渠道;完善行政许可决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查询平台,提高行政许可信息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