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商务十大新闻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1-04
    壹: 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万亿美元

    海关总署统计显示,截至2004年11月20日,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达到10017亿美元,成为我国外贸发展历史上新的里程碑。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在世界贸易的排名可能上升至第三位,但要成为贸易强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贰:新外贸法生效外贸经营权放开

    新《外贸法》于2004年4月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1994年的外贸法相比,新《外贸法》中有6大变化值得关注:允许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取消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管理;加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违法行为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2004年7月1日开始,登记制取代审批制,外贸经营权放开。

 

    叁:CEPA正式实施

    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4年1月1日零时正式实施,为内地与港澳的经贸交流拓展新的合作领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提高了合作层次。个人游、人民币业务、货物零关税、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专业人员进入内地等诸多措施的落实,带动了港澳酒店、零售、餐饮、运输等相关行业的景气回升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反弹,困扰香港多年的通缩已逐步消失,对香港的经济复苏和发展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10月27日、29日,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安排>扩大开放的补充协议》。

 

    肆:中国-东盟签署货物贸易协议自贸区建设实质性全面启动

    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召开的第8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10国经贸部长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协议的签署,标志着CAFTA建设进入了实质性全面启动的阶段,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也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此前,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11月3日至6日在我国广西成功举行。

  

    伍:出口退税新政启动

    以“新账不欠,老账要还”为核心原则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2004年1月1日起平稳启动。此次出口退税新政最大的变化是,出口退税率有所下调,同时2004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据统计,截至11月20日,各地国税部门合计办理历年欠退税2001亿元。现在,除了极少数因为审核过程中存在技术问题或者涉及一些案件的退税外,还“老账”的工作已基本结束。与此同时,出口企业今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的退税,都能得到及时办理。据统计,截至11月20日,各地国税部门合计办理2004年新发生退税1699亿元。

 

    陆:中国入世三周年应对贸易摩擦能力增强

    2004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三周年。入世3年来,中国政府在货物贸易的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减少,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承诺基本兑现,有些承诺甚至提前履行,平稳步入后过渡期。

    2004年我国妥善处理了多起贸易摩擦和纠纷,建立起“四位一体”综合应对机制,成功指导企业应对了相关产品反倾销、纺织品特保措施和美国337调查等大要案。焦炭问题是2004年中欧经贸关系中的突出矛盾。商务部与欧方进行了激烈交涉,协调国内的部门、企业,克服了很大困难,最终与欧盟达成谅解备忘录,基本妥善解决了焦炭争端。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和纠纷,维护了相关产业的安全,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柒:机电、高新产品出口增长强劲新舟60飞机出口实现零突破

    今年以来,我国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出口继续高速发展。前11个月,机电产品出口2882.7亿美元,增长43%,比同期我国总体出口增速高出7.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469亿美元,增长51.5%,比同期我国总体出口增速高出15.8个百分点。

    2004年11月2日,我国与津巴布韦签署了援助津一架新舟60飞机的协议,津巴布韦采购两架新舟60飞机的合同也同时签订。新舟60支线飞机的成功出口,开创了我国民用客机逐鹿国际市场的新局面,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走出去”的新的里程碑。

 

    捌: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获突破

    中国和新西兰2004年4月14日同时宣布,双方已经就贸易和经济合作框架达成协议,新西兰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意味着中国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首次取得突破。

    此后,南非、俄罗斯、东盟10国、巴西、巴基斯坦等国家也先后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截至12月28日,已有37个国家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

 

    玖: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0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万亿元人民币,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2004年5月商务部发布《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这是多年来我国政府首次发布有关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全面的指导性文件。在内贸立法中有突破意义的《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也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我国拟重点培育的20家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名单7月末确定,我国“商业航母”群初具雏型。

 

    拾:吸引外资成就举世瞩目服务业加快开放步伐

    2004年,我国累计合同利用外资突破1万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吸引外资的成就举世瞩目。

    与此同时,服务业加快了开放步伐。《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1999年6月17日经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同时废止。《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对海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零售及分销行业的限制。11月30日,商务部与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新目录增加了鼓励内容,同时放宽了外资准入范围,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新目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