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本履行入世承诺的降税义务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2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不久前发布了2005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将降至9.9%的消息。这表明经过连续几次大幅度的降税,中国已基本履行了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承诺的降税义务。

    金人庆说,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一直严格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降税义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好评。中国的关税总水平逐年降低,平均一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从200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再次降低900多个税目的关税税率,关税总水平也将由2004年的10.4%降低至9.9%,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将由15.6%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税率将由9.5%降低到9.0%。此次降税完全履行了中国承诺的2005年降税义务,充分说明中国政府是信守承诺和负责任的。

    据介绍,2005年关税调整有四个原则:首先是继续履行中国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其次是履行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关税协定;第三则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本取向和国内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税率进行了调整,着重考虑了支持农业和鼓励高新技术发展、抑制个别过热行业盲目发展等方面的需要;第四是根据加强进出口管理等实际需要,在必要、可行的前提下,对税则税目进行了适当增减。金人庆指出,近几年关税水平的下降对国内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关税水平的下降有力地促进了国内外的经贸往来,有利于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择优选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机电产品关税的下降也有利于企业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近几年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关税的下降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金人庆表示,今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万亿美元,中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的大舞台。关税下降还进一步拓宽了税基。

    明年是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较大幅度降税的最后一年,此后,按入世承诺需降税的税目数将大为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