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和挪威合作社考察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27
     应加拿大、挪威合作社协会的邀请,我们于2004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对这两个国家的合作社进行了考察。考察期间,与两国合作社协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参观了农业、购销、住宅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现将考察中了解的情况和受到的启示报告如下。

    一、合作社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加拿大、挪威均为经济发达国家,合作社都有悠久的历史,遍布于各个领域、各个角落,尤其是农业领域的合作社发展更为广泛。

    加拿大是农业大国,已开垦耕地面积6800万公顷,农业人口只有33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2.1%。这么少的农业人口,耕种这么广阔的土地,农户独自经营有诸多困难,迫切需要配套的服务。于是,农业领域的合作社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几乎占据全国农产品总量的半壁江山。其中禽肉占49%,蔬菜占45%,奶制品占42%。我们访问的魁北克省,是加拿大比较偏远的省份,也是合作社比较发达的省份。全省三分之二的农民参加了农业合作社,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所占市场份额,禽肉为85%,牛奶为64%,奶制品为54%,猪肉为47%。我们考察一个以养猪业为主的农业合作社,不仅为社员供应各种生产生活资料,而且办起了现代化的饲料加工厂,生产适应生猪各个发育阶段的配合饲料,源源不断地供给社员。合作社还负责生猪的收购、加工、销售,农户只负责饲养。合作社的建立,有效地帮助社员扩大了饲养规模,提高了饲养效益,使生猪饲养成为当地的主导产业。加拿大这么少的农业人口,生产的农产品不仅能充分满足国内需求,还能够大量出口,合作社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挪威耕地面积比较少,农户经营规模亦比较小,每个农户平均经营土地17英亩。小规模的经营农户,更需要合作社的配套服务,全国90%以上的农民都参加了各类农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生产的牛奶占全国市场份额的99%,奶酪占75%,肉类占77%,蛋类占70%,毛皮占100%。合作社已处于农村经济的主体地位。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均由合作社收购、加工、销售。有些合作社自己办农产品加工厂,有的与其它企业联合办厂。合作社的加工销售利润,80%返还给社员,20%用于扩大再生产。合作社不仅加工销售社员的农产品,还供应社员各种生产生活用品。我门考察的一个购销合作社,供应社员各种农业机械、化肥、农药,饲料以及各种生活日用品,经销的商品占当地市场份额的70%。挪威仅中部地区就有65个类似的购销合作社,为社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周到的购销服务。

    加拿大、挪威两国其它领域的合作社发展也相当广泛。这些合作社都是适应当地居民的要求发展起来的,都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低收入的群体提供便利的服务。在城乡到处可以看到的合作社,一是信贷合作社。加拿大有1万多个信贷合作社,资产达1670亿加元,入社社员有上千万人。每3个加拿大居民中就有一个是信贷合作社社员,信贷合作社已成为全国最大的信贷机构。挪威5.5万农民中,有1.1万人是信贷合作社社员。信贷合作社拥有资产106万挪威克朗,信贷量975万克朗,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长期贷款,解决农民购买农业器械、加工储藏设施的资金困难。二是保险合作社。加拿大在1850年就成立了主要为农民服务的保险合作社,一百多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全国最大的保险机构。挪威保险合作社有185个办事机构,分布在全国各地,保金有1.6亿挪威克朗,占农业保金76%,占全国保金31.2%,成为全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三是住宅合作社。加拿大涌现出2185个住宅合作社,拥有16万社员。这些住宅合作社都是由政府补贴的非营利性组织,先后为城镇居民提供9万多套住宅,售价比私人建造的住宅价格低19%。我们在渥太华参观的一个住宅合作社,既建造普通人需要的住宅,也建造残疾人需要的住宅。由于政府给予补贴,使这些住宅的售价不超过购买者收入的30%。

    这两个国家合作社的广泛发展,不仅有效地改变了农业的弱势地位,使农业成为较高效益的产业,农民成为较高收入的群体,而且对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加拿大合作社协会执行总裁让·耶夫·劳德先生(Jean-YvesLord)深有感慨地说:“一百多年前合作社创立之初,农民生产生活还面临许多困难。如今农民富裕起来了,合作社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说,合作社是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是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重要途径。”挪威农业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奥雷-雅各布·英格博格鲁德先生(Ole-Jakob Ingeborgrud)说:“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且提高了农民的社会地位,合作社是扶持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最好的组织。”专程赶来会见我们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理事斯德纳·德瓦格斯达尔先生(SteinarDvergsdal),是挪威一位养奶牛的农民,担任全国和北欧地区农业合作社领导职务,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满怀深情地说:“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合作社对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缩小不同群体收入差距,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挪威从贫穷的国家变成富裕的国家,合作社功不可没。”这些话表达了广大合作社社员的心声,反映了社会各界的共识。

    二、值得借鉴的经验

    加拿大、挪威合作社的广泛发展和巨大作用,是广大合作社社员和合作社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与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两国政府都把发展合作社作为发展市场经济,扶持弱势群体,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大力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值得借鉴的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全国性的合作社联合组织。加拿大各类合作社联合成立了合作社协会(CCA)。其中法语区的合作社联合成立了合作社理事会(CCQ)。挪威各类合作社也成立了全国性的合作社联合组织。两国不但有全国性的合作社联合组织,而且有地方性的合作社联合组织,使合作社至下而上地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对内可以总结经验,进行指导,有利于规范合作社和社员的行为;对外可以代表合作社的利益,反映合作社的要求,同政府对话,同国外合作社交流合作。我国城乡特别是农村各类合作社已经蓬勃发展起来,除少数地方建立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之外,多数地方没有建立合作社联合组织,全国更没有统一的联合组织。依托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合作社联合组织,加快推动合作经济的发展,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政府设立合作社指导协调机构。加拿大联邦政府设立了合作社秘书处,作为政府主管合作社事务的部门。秘书处主持政策研究的负责人阿尔伯特·道伍斯特先生,专门向我们介绍了有关情况。该机构是适应合作社的要求,于1987年成立的,成立的目的是使联邦政府更好地满足合作社的需求,指导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一方面向政府反映合作社的要求和建议,一方面协调政府各部门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对合作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包括在资金上对合作社的项目给予支持。这个机构成为沟通合作社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桥梁,很受合作社的欢迎和拥护。我国随着各类合作社的广泛发展,各级政府如何尽快成立强有力的指导协调服务机构,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政府对合作社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尤其在投资、税收上实行优惠政策。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生产建设事业,对住宅合作社给予补贴,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税收上予以减免。加拿大政府还专门设立了投资局,对合作社投资项目提供需要的资金支持。这些做法很值得称道。

    三、引发的几点思考

    (一)从国外看国内,我国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加拿大、挪威及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合作社所以发展这样广泛,其原因来自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如白立忱主席指出的,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加拿大合作社协会负责人向我们介绍情况时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批低收入群体,他们要求自我联合、自我服务、自我救助,这是各类合作社产生的基本动因。比如,农民从事生产、加工、储藏等事业,购置农业机械和其他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商业银行为了追逐利润,主要为城市的大企业提供贷款,对农民贷款不屑一顾。于是,主要为农民服务的信贷合作社应运而生。商业性的保险公司也主要是为城市的企业和资产较多的居民服务,对农民的保险,尤其是自然灾害的保险无人问津,于是便发展起保险合作社。这说明,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只要存在低收入群体,就有着发展合作社的土壤。从国外想到国内,我们感到我国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因为:(1)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可动摇的目标,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2)我国低收入的群体,包括低收入的农民和低收入的职工,人数比任何国家人数都多。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处境,比任何国家都更加迫切。(3)我国财政底子比较薄弱,解决低收入群体问题,更需要走联合之路,走自助自救之路。因此,我国发展合作事业,不仅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应从这样的高度,认识我国发展合作经济的重要地位和深远意义。这是我们在考察中受到的最重要的启示。

    (二)在国内城乡各个领域中,农业领域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加拿大、挪威和其他发达国家,农业领域的合作社发展尤其广泛,其原因也来自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使农民生产农产品的目的,不完全是为了自食自用,主要是为了在市场上销售。这就产生了千家万户生产与千变万化市场衔接的问题。发达国家农户经营规模虽比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大得多,但单家独户从事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也是有困难的。于是,农业合作社普遍发展起来。我国农户经营规模比发达国家小的多,每户耕种五、六亩地。农民要想富裕起来,就需要扩大产品的批量,提高产品的标准,需要对农产品进行加工,提高附加值。这都是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于是,农民要求联合起来建立合作社,建基地、搞加工、促销售。因此,农村各类合作社尤其是专业合作社广泛发展起来。这些专业合作社与五、六十年代的农业合作社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不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而是双层经营、户为基础,每个农户都是独立经营的主体,因而具有生机和活力。它不仅帮助社员发展生产,而且致力于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把产加销联成一体,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有的合作社自己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有的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成为龙头企业联结农户的中介组织。加工销售的利润返还给农民。这样,成千上万的合作社连接成千上万的龙头企业,形成成千上万的“龙型”经济。一条龙联接一批农户,一条龙带动一项专业生产,一条龙形成一条主导产业。成千上万的“龙”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一座座桥梁,使农民生产的产品经过加工增值源源不断地销往国内外市场。这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村的繁荣之路,农民的富裕之路。这是我们在考察中受到的又一个启示。

    (三)我国城乡特别是广大农村合作经济的蓬勃发展,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既赋予了重要的历史使命,又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推进产业化经营,一家一户自发地联合,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加快这个过程,应该充分发挥现有合作资源的作用。供销合作社就是一个最重要的资源。我国供销合作社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改革创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国情。我们认为,我国的供销合作社,不但应该而且能够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广泛发展。其重要依据,一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经过实行“四项改造”,有效地转变了经营体制和机制,摆脱了困境,走出了低谷,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如果说我们前几年还在为自身的生存而拼搏的话,那么今后就可以为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二是经过几年来的探索,供销合作社如何引领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路子。这条路子主要是,基层供销社领办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县以上供销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开拓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把产加销连接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沿着这条路子走下去,促进“两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的发展,加快“两化”(农业产业化、流通现代化)的步伐,供销合作社完全可以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的重要依托,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